馬克蘇 wrote:
文包大,不用跟他爭了啦,反正就是有一些業者要把消費者做的事情當作是自己的業務,巴著那個名目強收錢
大概我比較菜吧. 沒經歷過傳統光學機台的時代
對我而言
都是JPG/TIF檔案
實在看不出來. 自排大頭照 跟其他風景/人像/生活/旅遊照片/CG繪畫等等..有任何不同
infoto wrote:
你要說都是所有東西都是相同前,請把分類規定拿掉(恕刪)
infoto wrote:
那生活照你可以用於申請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護照嗎?
...(恕刪)
infoto wrote:
原來你要排版後當相簿照片?
不要笑死人了,為了反駁居然講出這種鬼話
可以阿
你要不要證明一下? 把你所有網路相簿全部通通都改成排版給朋友看?
不要舉例又嘴砲不做喔!...(恕刪)
infoto wrote:
我前面都主張拒收自排大頭照,哪來的加價?
要反駁也靈光一點好嗎?
還是你都這麼習慣把別人的情況加到我的陳述裡?
拜託,冤有頭債有主,我主張拒收,你不需要一直幫我加價,OK?
..(恕刪)
jenhoxen wrote:
政府有要求照相業者對每一份經手(產出)的證照簽證、不合格者記點或累計多少次記錄吊照嗎?
消費者又不是立法委員,有何德何能去叫政府更改規定?(就算是,也要夠多席委員支持才能修法吧)何況政府的規定,[分類]與[價格]間並無直接關聯,硬要綁在一起當作價格不同的藉口才是在強辯!(假設自排的消費者完全不要求任何調整及裁切)
如果直接說[接受自排證照是自斷生路]、[業者有選擇收件的權利]或者[證照沖洗業需要被保護](如同關稅壁壘或弱勢團體)個人身為相關行業一分子都會誠心支持,但以這樣理由強勢爭辯的方式,很難讓人不從相反立場看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