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更新在文章前面)原價屋這種行為是欺騙消費者?,還是世道本如此是我的無知,請各位幫忙解答

吳小仁 wrote:
跟銀行簽約不太可能有0利率


銀行整個交易總是要從某個部份賺錢

不然它傻傻的
M1 這個月先把全部的貨款給商店
M3 ~ M12 已經先墊付給商店的貨款,要 3~12 個月後才能從消費者那邊拿回來。
填平自己先匯付給商店的洞,最後整個沒賺到任何錢,
貼錢之外,還負擔被消費者倒帳的風險。

這生意誰作啊。
koeirene wrote:
簡單的說:那個零利率是店家跟銀行之間的事


從原 Po 的用字寫法的話,這個是正確的,
但是可能是誤聽誤認知;
或是整個架構不只這樣,店家與發卡行間可能有綁其他的東西。
rageevil wrote:
以前店裡有提供過刷卡分期給客戶
也試過提供所謂的零利率分期給老客戶
零利率分期呢就是店家在吸收這利息錢而已

原價屋和銀行簽的簽是零利率分期
不代表他們不需要付給銀行利息費用
因此也就將此筆費用轉嫁給消費者
所以他並沒有說他提供的是零利率分期
至於他和銀行端簽的約和提供給消費者的不同


真實情況是這樣的可能性較大

原 Po 認知的「(誰對誰的,什麼事情的) 手續費」「貨款總金額」,
和店家講的,以及交易實際計算上,應該有出入。
路人39 wrote:
商家分期系統是是商家分期收到錢


如果是銀行端的話
我只聽過是銀行跟消費者收分期款
但是店家拿到的是銀行端的整筆金額

還沒聽過反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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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晴吧 wrote:
我記得有看過新聞說不能家趴阿
剛剛隨手收尋


該法講的手續費 (只要刷卡都加 %,以「刷卡」手續費為客體),
和交易名目與架構上的手續費,不一定是一樣的東西。

手續費它可以是:「物流費」「服務費」「包裝費」「商品整理費」...
joseph0905 wrote:
唯一有問題的是店員可能說明不清楚或是故意誤導,當然也可能是你不懂、理解錯誤。


對有開發票,有全額入帳的店家,應該是這個問題
但幾個月前就已經自己承認過信用卡對帳單並繳款的事,沒救。

除非他能對出文件上有違法不可出現的東西。
PostPack wrote:
我記得手續費是銀行跟店家收的費用 (A),並不可以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B)
所以我才會覺得奇怪,怎麼大家覺得刷卡要加手續費是正常的…


其實那個是轉嫁,
只是早年,或是一直沒有認真抓,
所以常常會有人家講 A,一般消費者以為是講 B
然後這個案例中,是「免利息」的定義

「誰 (x)」 對 「誰 (y)」,的「什麼東西 (z)」免利息
原來是怎麼收的

X、Y、Z 都沒明確陳述下,店員講他的 (店員認知也不一定正確,他不是帳本會計)
消費者聽了想成自己想聽的。
不長眼 wrote:
如果是銀行端的話
我只聽過是銀行跟消費者收分期款
但是店家拿到的是銀行端的整筆金額
還沒聽過反過來的...

牽扯銀行的當然沒有
現在坊間通訊行有自己的無卡分期, 利息不低
一般說法不是都刷卡原價現金折價,這樣列出刷卡手續費應該違反銀行規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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