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初在拍賣網站上的顯示卡交易糾紛經驗

Myvatn wrote:
看完這篇我真的嚇到了...(恕刪)

看完你的回覆我也嚇到了………(我相信很多人都嚇到了)

如果我的歐洲客人已經TT給我了,被我delay一個月的貨,連電話、MAIL都不回
我可以說公司員工旅遊一個月,客人怎麼那麼沒人性嗎?
(當然,這樣講可能在貿易界都不用混了)

我相信那個德國老外,應該會拿著剁豬腳的肉刀,飛來台灣追殺才是
歐洲人沒有比較樂天喔……

給樓主:
幾天沒回應報警是對的……
要是我一天沒接電話,我們家媽祖婆肯定會報警!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allenff wrote:
搞到現在這樣的局面,有比較爽,很HIGH,有比較好處理嗎?
賣家都有在溝通,不是失去聯絡,基本上來看只是溝通不良的問題
結果因為這樣弄到報警,真的很瞎。
我的案例也是賣家有跟我聯絡,我也要求他要出面處理
而不是一面溝通一面去報警
做人也是要留給人一點餘地的
不要依附老是要「穩贏」的吃人死死的感覺


等等.....這個做法我好像在教科書上看過....
啊.....我想起來了.....不就是"鄉愿"嗎........
今天你跳票的支票你去銀行就算磕頭磕到頭破血流,你覺得銀行會甩你嗎
交易就是這種事,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買家付了錢,賣家交不出東西還不覺得理虧,報警只是剛剛好吧
要求見面一定要的啦,不過是找警察來直接進警察局談,這時看他還能不能囂張
當別人向我伸出手時, 我總是低著頭猶豫該不該從口袋伸出手來, 終於下定決心,準備輕握對方的手時, 才發現對方早已轉過身去, 於是只能用無意義的笑容來掩飾
rex810 wrote:
其實,我一直覺得我多言了
網路上太多要人去告,請對方吃牢飯的言論
不過,我要強調的是,在這之前有許多可以走的方式,調解委員會,存證信函.....只要您肯去諮詢律師
,得到的答案大多不會將控告詐欺視為第一選擇
原因很簡單,變成公訴罪,期間你萬一發現自己立場有誤,或者證據不一定有利時,是沒有辦法反悔的.
希望各位朋友做任何牽涉法律的決定之前,先想想退路為何.
不好意思,沒有攻擊任何人的意思,拍勢



你的觀念可能不太對

只要買家確定有付錢沒收到貨品,告詐欺雖然不一定會贏,但是絕對不會輸
(法律不是只有輸贏兩種)

因為買家不是自己到法院按鈴提告,自己負擔舉證+告訴的雙重責任
(一翻兩瞪眼,不是輸就是贏)

而買家的方法是報警,由警方+檢方調查(檢方有可能以不起訴、緩起訴等等方式結案)
買家只是陳述事實
覺得該行為確實違法而有必要提告的是檢方,不是買家
這種作法沒有任何被反控誣告的風險


皮包被偷了不要找警察,免得以後哪天小偷送回來給你,小偷還能反控你誣告
付了錢沒收到貨不要找警察,免得以後哪天賣家想到了把貨送給你,賣家還能反控你誣告
有這種息事寧人自認倒楣的心態,哪還需要檢警來主持正義?


這種事情我也遇到過,賣家擺明就是要欺騙
收了錢有萬般理由就是不出貨,一報警馬上乖乖把錢吐出來
想騙錢又怕家人知道,整個就是犯賤

不要以為所有人都怕麻煩,不喜歡跑警局上法院
我在桃園報警,賣家在南部還得要自己到桃園來接受偵訊、調查、開庭
最麻煩的不是我,有啥好怕的~~~



根據我的經驗..
遇到越來越多的爛賣家

不要跟低分的賣家購買東西
低分大概算100以下吧
不然出貨慢,
理由多~啥出去玩沒用電腦,生病,網路壞了...
有的還會用騙的說出貨可是沒出...

便宜也沒用~在家擔心等貨就夠煎熬了...
這詐騙份子應該是要弄點小錢好過年
We're all living in Amerika Amerika ist wunderbar
說穿了我覺得板大圖的不過是個奇摩子吧
賣家生病住院確實值得同情
不過做人要講的是誠信,今天你既然答應要出貨,不管任何理由就是要做到。
好比一間公司,難道說老闆住院公司就要關門嗎?
再說回來...真的遇到問題不能出貨,難道不能跟買家好好溝通嗎?
對於賣家來說,處理問題的方式有好多種,偏偏你要選擇最爛的那種,要怪誰呢?
而買家選擇報案也不過是主張他自己的權利罷了,畢竟錢多少不是問題,錢難賺才是重點,不是嗎?
哪就祝福你在這世界上碰到的每個人,都用那種標準來對待你
新年新希望囉~

PatlaborGao wrote:
等等.....這個做...(恕刪)
看到賣家以下的自說自話漏洞百出,實在可惡...另2/1ATM轉帳完成,2/3才入帳,現在哪家銀行效率這麼差?
=====================================================================
回覆: 朋友! 2/3號入的帳.2/2號去醫院前查帳還未入帳.2/4日就給壞評.太嚴格了吧.且電話中家人也告知你我生病了.他們也無法.不懂如何處理.臨時去醫院也沒帶手機.算我的疏忽.明日會馬上處理.若造成不便在此說聲抱歉 (2010-02-05 22:13:35)


回覆: 朋友不好意思. 因你向警局報案.使我帳號凍結.我也無法查證你是否有匯款給我.所以無法出貨..等你何時撤銷.我帳號何時能查證再出貨囉!...雖然其他人我全出貨了. 但為了預防另類詐騙..我也懷疑你只匯200元.用此法要我寄價值5000元的商品.因你的做法讓我很不解
聯絡電話只需登記1支即可因之前登記的是66665但之前有位業務叫我轉到台灣大哥大讓他充業績.但覺得用不習慣且合約已滿想轉回中華電信所以停止受話.才又登記66666這支電話讓買家聯絡.夠明白了吧! (2010-02-06 15:13:35)
好文章,支持你這篇

liton24 wrote:
網路上真的充斥不是想告人的
而是一堆自以為舉出相反思考 好像很有想法的人

閣下若不知道 請不要亂回答一些有沒有的
誣告罪並不是像你所說

好像告人不成功,就會被告誣告
閣下真的告過人嗎?
那這樣敗訴的人就會去吃牢飯了??

隨便找個法律系的學生就夠了,還不用是律師或檢仔
廢話我也不多說了,同樣的論述我也懶得一講再講
網路上寫的很清楚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998

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之事實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如係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縱使向該管公務員申告要難謂有誣告之故意。
甚至誣告罪即使你是因為接受檢警調查時,說謊,例如編造謊言,誣限他人有罪
這也不能行成誣告,因為必須是主動提出虛構的提告指空方行

法律上改一個字就不一樣
請不要聽到誣告罪,就用自己的想法大書特書,完全不管真正法律上的觀點

不懂裝懂比完全不懂更可怕

既然錢匯了,對方電話不接,以私人理由告知不接,卻又有家人能代接電話,卻無法代理出貨?
買賣雖未成契約,但以雙方合議完成,賣方就該在合理時間內出貨,更不用說有下標匯款的行為
若有業務執行上之困難,也應主動告知,雙方調解可行的方式(例如先退還貨款等)

順便也告訴樓主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不用舉這麼多證
也不用貼這麼多後續

只要咬住一點

對方一開始就有不履行買賣契約之意圖,並惡意拖延,故有詐欺之嫌疑

剩下的就是等他自己開始兜不攏 什麼生病啦(醫生證明在哪裡?) 家人為何無法代理出貨?
為何惡意不退還貨款?

我也可以很直接跟你講,你要告他詐欺 很難,因為他直到現在還有跟你聯絡,
依天條- 無罪推定原則
你提出的這些證據並無法使一般之人均達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真實之程度,
要判他的詐欺,不容易

但就像我說的,你不要管他解釋這麼多,你只要咬住我上述的那一點,
就夠了

另外最後再提一次
不懂法律用語的人請不要一直依罪名就大書特書,照自己的意思開始對文字表面做解釋
什麼誣告啦、義憤殺人啦,一堆人講得頭頭是道,在法庭上卻完全不是這種道理

至於有人要說,你可以找調解委員之類的,
別傻了,講出這句話的人講出的法律意見
基本上你可以不用聽了
因為調解委員會做兩件事
1.民事糾紛 (欠會錢啦....之類的)
2.告訴乃論之刑事案件 (傷害啦..之類的)

詐欺是公訴罪.........

唉......
allenff wrote:
哪就祝福你在這世界上碰到的每個人,都用那種標準來對待你
新年新希望囉~


到底是...誰在自high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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