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boy789 wrote:
說賣家有錯
還不如說買家太心急
有時非專業賣家常常因為有事不能順利出貨
基本上聯絡的到人,八成不是詐騙
生病不能出貨,應該通知買家~不然乾脆關店別開了~有空留言,自然就有空改自介~
就像你生病不能上班,也要通知老闆,老闆出錢買你的勞力,難道還要跟你請示嗎?
直接把你炒了還差不多吧!
說買家沒證據證明他匯款?簡單,要個地址,把收據影印一下用快捷附回執寄給他,回執
有簽名表示他有收到了!地址不給也是報案,給警察公事公辦了~對方藉口愈多,
你就一直找方法解決,有利證據只會愈來愈多而已~所有費用再打民事庭要回來就好了!
聯絡得到人,八成不是詐騙?既然要為賣方辯解,怎麼不用肯定一點的字句?
連你都只敢保八成,那剩下的兩成呢?你沒看過一直叫你再匯再匯繼續匯的詐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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