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初在拍賣網站上的顯示卡交易糾紛經驗

netboy789 wrote:
說賣家有錯還不如說買...(恕刪)


雖然我不是很想回應您,但是...如果要我向您一樣拖到23天之後在去找賣家,這種行為我實在做不出來...

而且165反詐騙宣導上也有提及過一種是以電話連絡拖買家,找盡理由延戶頭使用期限的詐騙手法存在

5400放在你我或是01各位朋友身上,當下的確是會肉痛的幾天,但說穿了真的不是一筆大數目。

何況遇到同樣情況的網兄並非只有我一位,請看他留言上的評價就可以得知。

說穿了我不過是起來出頭的那個。

而對方說要寄貨,還有揚言退款,延至今日我不但沒收到錢,更沒收到貨,都到了這種地步,我也只能訴諸法律以求自保,若是誤會一場,自然會和平落幕。

而且請問您在哪裡聽聞到,本人有所謂[常常動不動就要去告人]的行為存在?

到是您大的文章每天都在抱怨自己遇到的服務品質有多差,跟您比起來,我還差的遠了。

還沒看露天拍賣網的雙方留言
單看發言的作者描繪
我一口篤定是賣家的問題

看完露天的留言
咳咳...咳咳咳...這位買家確實很有效率的來對付這很多人看來有問題的賣家

賣家如果有意要詐取這麼大額的金額
應該是....領了就跑....他一定不會管你凍不凍結帳戶
另外他也不會在露天網跟你線上對談這麼久....

只能說這麼巧遇到生病並遇到這麼有效率的買家

(我承認如果不是賣家事後一直跟買家 在露天有密集對話 我會認為賣家是有問題的 )

提外話 : 腸胃炎 讓我連續2-3日的拉肚子(好像還有吐吧)
除了躺在床上和上廁所噁吐之外..其餘的事情真的不太記得了

leeeooo wrote:
還沒看露天拍賣網的雙方留言
單看發言的作者描繪
我一口篤定是賣家的問題

看完露天的留言
咳咳...咳咳咳...這位買家確實很有效率的來對付這很多人看來有問題的賣家



我怎麼看都覺得只是買家的正常自我保護
買家是用直接購買的方式 然後匯款

我想 就算不是買東西 而是匯款給 朋友 家人
你也都會打個電話 或想要知道
他們是不是有收到錢吧
更何況是在這網路詐騙氾濫的年代 又完全不熟系的陌生人


賣家如果有意要詐取這麼大額的金額
應該是....領了就跑....他一定不會管你凍不凍結帳戶
另外他也不會在露天網跟你線上對談這麼久....

只能說這麼巧遇到生病並遇到這麼有效率的買家

(我承認如果不是賣家事後一直跟買家 在露天有密集對話 我會認為賣家是有問題的 )


提外話 : 腸胃炎 讓我連續2-3日的拉肚子(好像還有吐吧)
除了躺在床上和上廁所噁吐之外..其餘的事情真的不太記得了


平常我盡力服務.但就算我沒身體不舒服.只是累了想休息2天.我既然提出.你也要體諒.我也有我的遊戲規則.我既然都給你訊息.身體不舒服.就是喊暫停.不管2個小時.半天.或者2天.你也要照我方式做.你不僅不讓我休息.百般刁難.不信任.家人或我跟你說明天出貨.當然是應付你的.都說明原因.但不能得到你諒解.連同我的家人都要受到稍擾.像你這種自私自利無視他人感受.不留餘地給人的人.我更沒必要這時候還去查你是否入帳.再去準備要寄給你的東西.



上面是賣家的回覆
連跟買家說的出貨日期 都說是在應付了
更別說甚麼 到他那邊買東西 就該照他的方式做之類的鬼理由了

那今天 我跟人收錢了 才叫說天氣冷 心情不好
等我爽了 再出貨
不也是很正當理由嗎

生個病 就能把工作丟下 也不找個代理人 或先在網頁告知等方式的後續處理
只能說 有多少努力 就有多少成就
他選擇這樣的生活
請他早點退款。

感覺沒有交易的可能了。

報案以後,他要跑你所報案的警察局跟你所在地區的檢察署,最後甚至會上法院。

但耗時應該會有一年。
--------------------------節錄原文分隔

寄件人:露天客服 時間:2010/04/06 12:29:11
您好~

[color=#FF0000很抱歉,因拍賣而產生的交易糾紛,露天是無法介入的喔~
此外,您也不符合移除評價的規則,
所以我們無法替您移除,謝謝~][/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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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tototai 時間:2010/04/05 01:22:33
1.因66665要換系統.改登記66666.第1通家人就告訴他.我人不舒服(當時急性腸胃炎).在他給我負評的評價內他也承認家人有告訴他.
2.在我的下標記錄裡明明是2月1日.怎會說1月31日呢?購買紀錄裡清清楚楚
3.編號清單都還停留在確認金額中.表是我人不在電腦前面.人生病了.怎還能使用電腦?
4.有告知人不舒服單單1日24小時何止打5通.不讓病人休息.在當事人不知情的狀況下大鬧賣場.毀謗.且明知當事人生病隱瞞實情.扇動其他買家一起留負評.報警.直至現在我還為此事奔波不止.此等惡劣行為難道官方也坐視不管?

------------------------------節錄原文分隔

今天4月6號收到的露天客服通知,2月03號向露天反映的信件,處理到了現在,對方才回應我的申訴內容,還訴苦說
他為了這件事情奔波勞累,結果露天也不給他移除負評

不過理論上來說第一次匯款地跟報案地都在花蓮,管轄權上級機關應屬於花蓮檢察署才對,但是到現在我都還沒收到檢察署的通知書要我去跟檢察官做筆錄,這個賣家最好是可以先比我早收到檢察署傳喚通知,難道在起訴之前檢察官不用通知兩造到庭先宣讀權利,筆錄與和解嗎?

這傢伙似乎還很堅持我要負起責任向其他買家說他生病,連其他買家留他負評也要一併栽在我頭上,簡直是自我中心到了極點。

先說[有告知人不舒服],後面卻又接上[當事人不知情的狀況下大鬧]這兩句前後矛盾的辯解說詞,也證明的他肯定有鬼,到底最後他要在檢察官面前怎麼跟我說,就請大家拭目以待了!
他要先到你報案的警察局派出所作筆錄

然後移送到檢察署

由檢察官郵寄通知受害人與被告出庭
其實我很早看過這串討論~但我忘了賣家的ID~
半個月前幫人組機,有向此賣家下標了二組風扇轉速控制器~
下標完接到賣家的悄悄話:朋友!這商品前2天被人1次買光了
(然後就是一副目前沒貨,你標了我也沒貨給你的態度~)

這時我才留意到賣方的評價,才發現是和此討論串同一賣家~
認了~ 和賣家協議取消此筆交易~ 當作沒發生過這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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