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 Liu wrote:買賣契約成立的構成要...(恕刪) 喔喔喔 這樣喔~~那請問一下 你一輩子受予口頭約定 每樣都有實現達成交易嗎??還是每件口頭約定案例 你都有上法院提告 提告對方並未履行口頭的約定 ==\
leowuman wrote:那請問一下 你一輩子受予口頭約定 每樣都有實現達成交易嗎??還是每件口頭約定案例 你都有上法院提告 提告對方並未履行口頭的約定 ==\ 先回顧一下您之前對於樓主的回應:leowuman wrote:不過看完這篇 發現你好像也沒履行確定購買責任 因為你並未下標 我的回覆單純只是表示: 樓主與賣方的交易,"在法律(民法)上,已然符合契約之構成要件"不需要"下標動作"至於,訴訟之利益何在,則由樓主自行判斷,若樓主認為,這口氣不出不行,則可負舉證責任,進行法律訴訟,取得賠償出口氣!若樓主任為訴訟後得回之利益,比花費的時間精神來的少,則可考慮放棄追究~回到leo大大的問題,我想在生活當中,若有承諾,當履行之! 若無法履行,則應誠心道歉,而非砌詞推諉~法律,永遠是最基本的保障,而道德,才該是我們培養遵循的規矩!所以,我不能擔保我的口頭承諾次次完成,但我不輕易隨便承諾,造成他人困擾,若有違承諾,也會誠心道歉!!建議leo大大,莫把法理和訴訟實務的差異搞混了~
azwsx46 wrote:我今天晚上要跟阿龍電腦第一次交易。我也告訴他m01這篇文章了 相信你的運氣會比我好~可以順便幫我要一下CPU嗎?Vic Liu wrote:買賣契約成立...(恕刪) 感謝VIC大的法律教學~不過小弟應該不會走訴訟之條路對一個言而無信的OO是沒用的反正他的人格與信譽用一個CPU就測出來了這年頭~厚臉皮就天下無敵
biog wrote:你行~你厲害~你太棒...(恕刪) 我如果遇到 你會知道, 這就奇了 我不說 賣家不說 誰會知道 呵呵~~我遇到也不會像你這樣 ,大拉拉說出來給大家聽 因為說老實話 雙方面只是口頭約定 無實質證明 除非你願意大費周章 ,去電信局查通聯記錄去提告 對方賣家背信~~版主 謝謝誇獎喔~~
leowuman wrote:傻瓜 我遇到也不會像...(恕刪) 別人都是笨蛋~只有你最聰明都說是個經驗分享~就是希望其他人少走冤枉路被耍就耍~但是要讓該賣家知道耍人也要付出代價如果照你的邏輯~不好的事大家都不講~那不就爽到那些沒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