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愉快交易經驗~奇摩拍賣後、於光華新天地面交-紐頓

你心中已經有成見了,還上來問做啥?取暖嗎?
上面不是一堆人建議你該怎做了,你又搬出民法出來,真的搞不懂你是真心想問還是取暖文
人家只是個店員,公司怎規定就怎做,要是一天有10個人買硬碟都要先拆封確認,只要有一個沒買就好,2000多塊錢又已經被拆封,請問是誰該吃下?到時候又會被說,白癡店員,沒付錢也敢拆封給別人檢查

得饒人處且饒人,將心比心吧,立場對調下,今天要你是店員,你會拆給別人檢查嗎?要是拆開過程摔了,硬碟摔壞了,你會依照你所謂的口頭承諾,付錢買顆摔壞的硬碟嗎?你會,那其他人會買嗎?(我的意思是這店員要是也拆給別人驗貨的話)

另外再補充下,我覺得你事後去標下然後給負評是哪招,這根本就無理取鬧了,交易之後補拍?好幼稚的行為,買來的硬碟有問題嗎?沒發票嗎?顏色不對嗎?店員惡言相向嗎?我看都沒阿,你太澳客了我覺得
我自己的經驗是先付款才檢視
到哪裡都一樣 你可以去coolpc嘗試...
當然不保證你不會被店員炮...
菲華o wrote:
口頭契約等同契約,難道不是嗎?
.(恕刪)


無任何法律效用..........

另尚未付錢想開箱? 開箱過的店家要如何賣? 賣不出去算你的?

你付了錢,開箱檢查是你權益,未付錢開箱?等你當老闆就知多困擾..........

要不一次負,再改正,直接給負網拍賣家損失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先謝謝您的回覆

上來發問是因為,我想知道大家對面交的消費模式
我承認我有成見沒錯
因十幾年來在光華、資訊展、通訊行的消費經驗
都是在向店家確認會購買下
拆新機檢測、確認配件無短少的情形下
(當認為有必要的產品,ex.組裝電腦、pad、minitor、相機、手機...)
再付款給店家 (every time)
可能我都遇到比較..佛心的店家?

以上述這段話,很抱歉
到目前為止還愚昧地不認為自己有錯orz.


您說將心比心,說的沒錯
店員有他的考量
但如今詐騙也不少
如果有心人到店家買顆隨身硬碟、拿到發票
拆盒換內容物、再貼個無說明、雷射無字樣的標籤
若付款後翻臉不認人,請問我又該如何自保?


為何我堅持先確認商品
前文也提及,我還是不懂為何賣方不願於店面交易
如同賣方所述"價格太優惠"嗎??
店面交易我就不會去介意要先付款,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
再者就是"發票"
依我個人不正常的光華經驗來說
報價相對低的商品,店家還主動提供發票真的很少見
面交當下看到發票反而更擔心orz..
(並不表示我不會願意加5%要發票)


最後,如同您提及的補負評
如原文承認這點是我的不對,澳客行為

菲華o wrote:
前文也提及,我還是不懂為何賣方不願於店面交易
如同賣方所述"價格太優惠"嗎??
再者就是"發票"
依我個人不正常的光華經驗來說
報價相對低的商品,店家還主動提供發票真的很少見
面交當下看到發票反而更擔心orz....(恕刪)


光華很多都有網拍,也都在店外交易

店面價和網拍價少說會差到100~500元......但利潤算是很少......

賣太便宜供貨商可能會斷貨和警告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葡萄不一樣 wrote:
店面價和網拍價少說會差到100~500元...
賣太便宜供貨商可能會斷貨和警告(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請問發票都開出來了
有沒在店內交易是否也會影響?
謝謝您

另外
但就在下經驗,在光華門市比價
價錢是很有可能(八成機率)詢到比網拍價低的
ps.對我來說,上網比價好處是快

既然樓主這麼堅持己見
那為什麼不直接店內面交

至於說顏色可以跟別家調貨
對方有權利拒絕,除非你跟店家非常熟識,
不然調貨也是店家與店家要套交情的,
別人肯給你調貨,下次別人要跟你調貨就不能拒絕
另外一種調貨就是去別家店買斷給你
風險就是你突然不想買,那錢要誰出?

而且你引用的民法,但是其中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可是最後意見不一,這契約也不能算成立吧!
不然的話那些拍賣,賣手機的電信行,不能說全部有問題
至少也有人遇過電話中講得天花亂墜,等到店內後又是另一套說詞

法律只是參考用的!
除非你有信心打官司,還要找到跟你想法一樣的法官
不然的話基本上想打贏機率很低.

那就請樓主上法院按鈴告下去吧!

話說新竹有NOVA,怎麼不考慮那邊買呢?
就算每家問,沒有樓主要的東西就閃人離開,
快的話半小時就可以把整個新竹NOVA就逛完了.
不然就1個小時.

菲華o wrote: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民法...
且在下午電話約面交時
雙方確認商品、金額、地點、時間時
契約就已成立
(恕刪)


契約是成立了
我卻常常被放鴿子
這樣欣亞還不錯 都已經拆封條 貼保固後 才叫你付錢
又一個自己解釋法律的消費者
搞不清楚是來取暖還是討砲
請問買賣雙方有就物品交割方式達成合意嗎
你以為金額 地點 面交時間 確定就算契約成立?

回到你的問題
1.要求確認產品內容物會很過份嗎?
答:很合理 不過前題是你付了錢 交割完物品 現場拆封檢查內容物
而不是還沒付錢 就想要拆賣家的東西
2.後續有沒大大建議該如何繼續?
答:建議你該為你澳客的行為 做公開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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