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電腦家式微之後。MOMO就開始大尾了,訂了很多不合理的訂貨條款我甚至看到有些手機廠就明寫了拆封視同購買。拆封視同購買。拆封視同購買我今天是七天審閱期。難道是要我審閱包裝盒嗎??拆封後退貨就要付整新費
carloszhang wrote:“猶豫期非試用期” 只是電商話術消保法裡根本沒這條建議向消保官申訴...(恕刪) 這不是話術,是事實。去找消保法當初的立法理由裡面就有。法律保障的是防止衝動購物,廠商本來就不負擔提供試用的義務。
carloszhang wrote:“猶豫期非試用期” 只是電商話術消保法裡根本沒這條建議向消保官申訴 所以是眾多電商統一話術嗎?不要不知道又誤導,去查查"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這是依消保法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