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刷卡不管有沒有分期之後金流都是銀行和持卡人的事看原價屋的第二張收據這個金額可能是原價屋跟消費者收分期費就類似刷卡加%的概念也就是這個分期是原價屋提供的功能不是銀行提供的所以要收分期費你應該要用自帶分期功能的信用卡才不會被多收這個費用問題是結帳時店員都沒講?
PostPack wrote:為什麼手續費轉嫁消費(恕刪) 是不正常~但是這已經是變潛規則了~一般店家都會把營業稅的5%,信用卡3%,營所稅X%都算進成本裡最扯的是台灣消費要+10%服務費的都是給公司賺走,根本就不是給服務生的~!這10%就是公司要另外收的稅金+信用卡手續費~所以我目前的消費就是能刷卡就刷卡~除了光華這種比較特例的地方才會用現金因為真的差很大~~我上週買了一台筆電 刷卡34900,然後我逛了一大圈,最後用現金30900買到(含稅)
到光華商場附近,或光華內,跟店家購買,幾乎全是用現金買,因為標價的部分都是現金最低價了!!刷卡都是不划算的,除非是幫公司買!!但幫公司買通常就上網買一買整組的!所以樓主是第一次到原價屋或光華商場購買電腦散件組裝嗎!!怎麼會去用刷卡買!!你賺的點數回饋,比付的刷卡手續費還要少!!這樣你還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