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坤為了表示自己最便宜
搞出"全民查價活動"
宣稱"7日內買貴主動退價差"
再者為何燦坤這次會招會突然延期?
消費者看了原先DM所以16號就跑去買
結果竟然不是原先DM所廣告的10900
而是11400
這樣是否有廣告不實引人錯誤的問題?
16號跑去買的人就應該白跑一趟嗎?
2.
16號去買的當時
小黃的員工有"主動告知"明天再來買
就可以再退500元嗎?
3.
燦坤既屬服務業
有很多分店願意退500
即使16號也可
那麼其他分店為何不願意比照辦理?
來符合"7日內買貴主動退價差"
也就是假如今天是7天的最後一天
但燦坤知道明天全國電子會比他更便宜500元
燦坤你是要如何來"買貴主動退價差"?
還是當作沒這回事?
就我看來
願意給客戶退500元價差
才是真正符合"7日內買貴主動退價差"
有做到這點的這些分店
才是有誠信的服務業
消費者自然會繼續消費作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