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16號買的AL2723W~~雖然超過七天,但昨天26號在竹北店成功刷退500元,也有拿到電熨斗不過今天燦坤竹北店打電話給我,說總公司在查帳,我超過七天是不能退的要我回去竹北店,把這500元再刷還給他我是跟他說我再找時間回去我心理是很不想假如大家都超過七天不能退款,我心理還願意一點請問有板友遇到跟我一樣的情況嗎??還是我是特例而已??假如我我堅持不回去退還這500元,我會有什麼責任嗎??
我想要不要回去退還500元就取決於樓主你自己,畢竟你自己也知道已經超過7天的時間還可以退差價,有可能是那位員工太忙沒有注意,但說難聽一點你不回去燦坤對你也沒輒,就像樓上那位仁兄說的就得由那位可憐的員工自行吸收這個損失,如果一天來上幾個這種問題我看那位員工可能得跑路了呵呵,總之樓主你自己考慮看看吧!
壹間這麼大的店竟然用這種招數退都退了 還打電話叫你拿去還擺明了 就是要員工自行吸收 那為什麼不是燦坤自己吸收?自己把定價一整個搞的亂七八糟 然後退款與否這項 也是全省不統一現在再來追究員工跟已收到退款的消費者最該死的應該還是燦坤本身吧?小弟個人覺得 燦坤應該要自行吸收這次的退差價金額並且全部都退給買貴的消費者 比較合理畢竟退了之後 他們也沒有損失沒退的話一台還多賺五百當然~只是讓人感覺很差 然後把名聲搞爛而已PS:燦坤(我們名聲都不差那一點) 哼!只要有便宜 你們這些消費者還不是搶上門來購買 要買不買隨便你們
ling0424 wrote:壹間這麼大的店竟然用...(恕刪) 也不能說是燦坤的問題.會招員工忙翻了..可能有几家店員工不查誤退..進而造成一些網友要求自己購買的店比照有退的店..而員工可能想其他店都退了.那應可以退...所以只能說店大多管理不易..需要再教育...而因為是員工超過七天還退費..所以燦坤可能會要求員工自行吸收...因為規定就是超過七天不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