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xtin wrote:
謝謝各位旅人的回應
先回覆幾個重點
一、 關於說第6項,保留拒絕接受訂單的權力,我個人覺得這說法太攏統,如拒絕接受訂單這個說法成立,可以直接單方面取消我訂單。
二、 不是我不接受他們最後的補償說法,而是他們最一開始的電話就把錯誤推給廠商,直接表明拒絕出貨(所以只要代銷賣房子1坪少賣了2萬,訂金訂單下了,建商說賠錢就拒絕交屋?),然後你要申訴你請便的態度,相信不管誰聽了都不會高興。二來,拿了一個出清品說要處理這件事情,然後也是賣你跟販售價差不多的情況。光前面那兩點就已經足以讓我拒絕禮券的事情,如果說他們真的很重視此次問題,應該先把事情先內部商討好,在給消費者統一回覆,這個應該不會很困難吧?
三、 8樓說到,廠商都還沒收到錢的事情,以我單方面來說,6/7就已經銀行入帳要求我結清了,所以你說廠商還沒拿到錢這個我不確定,但對我是已經將錢付出去了。然後這邊說我要不要加入金光黨,wiki表示:金光黨最初指於1950年代至1990年代活躍的台灣傳統詐騙集團,變相言之是不是說我是詐騙集團?如果我真的要去佔便宜,相信這次就不是下單兩組的數量。
四、 標錯價格這個事情,說法其實我不能接受,現在記憶體類型的產品一直降價求售,此類型新聞應該不算太少,所以在一開始4290降價到1990這個情況,真的能算是價格標錯?
五、 的確很多人對於欣亞的處理方式滿意,我尊重大家,但那也是能接受的人才滿意,要把風向往我這邊倒的話,我相信過程我不會打那麼詳細,只會選擇我有利的方式去呈現。
以上是我對於目前的留言做的回覆,請各位用理性去回應此次事件,如果過多不適當言論,也請大家思索一下。
你當然可以不滿意
你當然可以主張你的權利
消費者有消費者意識絕對是好事
但是希望可你謹慎進行
不然最後被倒打一杷
好不容易有的消費者意識又降低了
如我前述
我一直以來都是優先站在消費者一方的
我自認之前留言是理性留言
我的留言就只是講一般常態的狀況
這邊大家質疑你的點
都是你可以預先準備的點
你先去找免費法律諮商問吧
這種金額找律師不划算
進到法院可能性極低
通常調解那邊就結束了
後續處理與進行也希望你能回來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