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09.05.08在 PCHome 商店街之 XX'x 3C刷卡下訂機殼一組,並於2009.05.09早上快遞到貨,由本人親自領收並隨即拆箱檢視, 發現到貨的機殼少了一邊側版,馬上兩次去電該公司,但均無人接聽。想說當天是週六,公司可能休息。

於是當天下午在商店街的客服區留言敘明事由,不久,該公司隨即留言表明出貨有經過檢查及錄影存檔。本人隨即第二次留言表示的確有缺側版的情況,然後就有一位自稱該公司人員來電問是誰收貨的..誰送貨的..,然後堅持不會,也不可能會缺。
一會兒又另一位該公司人員來電表示他們已經調閱錄影檔,本人隨即表明可走法律程序。
一會兒,該人員又再度來電表示05.11上班日會派快遞人員過來收件並接著辦理退款。

一直等到今天(05.12)都沒有該公司人員或快遞與小弟聯絡,我又再度於客服區留言,該公司僅回覆已將錄影檔寄給我了 (可是本人未收到!該公司也未多作說明是快遞或是電子郵件.等等, 我隨即再度於客服區留言回覆,該公司又留言說寄到我的Mail了,可是我還是沒收到!至此,事件已演變成各說各話的羅生門了!

小弟在 PCHome 線上購物及露天拍賣及 PCHome商店街 交易還算不少,可還是首次遇到如此離譜之事!


小弟近來在 PCHome 線上購物,PCHome商店街及Yahoo 購物中心敗了不少,被這件鳥事搞的也沒心情發開箱文了!
PCHome 商店街的消費糾紛!

有點被惹毛了!今天已向 PCHome 客訴,沒結果的話,待小弟請教律師朋友再上來報告!

改向pchome申訴看看
對方不認錯先向平台提供者跟消保官申訴
不然為了一咖機殼跑法院
蠻傷神的
感謝回覆及忠告!

想順道請教版上懂法律條文的網友: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普通詐欺罪的成立: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所謂「詐術」,例如傳遞不實的資訊,將缺側版的機殼充作完整品出售。這樣算不算?

另請教要讓普通詐欺罪成立的必要條件?

這馬上把賣家視為詐欺也太...
有跟賣家確認過是否原廠出貨時就短缺的可能性嗎?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感謝回覆!

賣家只是一再強調他們出貨有檢查,他們有錄影存檔。
口氣就像是,我要凹他一塊側版,就像是,我這邊的收貨人污走了。
然後一再質疑是不是我這邊的收貨人... 是不是快遞公司... 還說要找快遞公司來釐清,對質!

就是這樣 , 才讓小弟覺得很不爽!
開門見山就是"我們出貨不可能會缺"!
4F說的也是有可能啊, 除非他們拆封檢查, 不然我想機殼應該是整盒不動貼郵寄標籤就可以寄出. 錄影當然也看不到裡面缺件.
抱歉!感謝參與討論與經驗。

廠商現在又來信說影像存檔將於5/13、5/14凌晨多次寄送及設定回條!

廠商說他們出貨有檢查,但沒說有沒有拆封檢查!

原本買的是這咖,05.06下訂,05.07到貨!


因為,到貨才發現這咖只能裝三顆硬碟,不符我要裝6顆的需求!因為是自己疏忽加上也懶得退貨。(廠商也很辛苦,隔日就送貨了)

就看上了這咖,
05.08訂貨,05.09到貨!

結果是



其實,我現在的主機就從來也沒裝上側版。



但賣家的態度就是開門見山地強調他們出貨有檢查,他們有錄影存檔。
然後質疑是不是我這邊收貨的人... 是不是快遞公司...
然後說要找快遞公司來釐清!

接著就是強調他們有錄影存檔喔!問我有沒有?

Anyway!就是這樣 , 才讓小弟想要爭口氣!
m814 wrote:
本人於2009.05...(恕刪)


建議您好好跟廠商溝通..畢竟常理沒有人會去汙走一面側版吧QQ

到貨有先拆箱檢查算是聰明哩..就算電話不通..您當初如果能拒收的話應該更完美

對方如果是大公司應該雙方溝通一下就會有良好的結果了..您得先沉的住氣

走法院講證據..您也未必穩扎穩打..簽收了就是簽收了白紙黑字..快遞算是你的第一人證哩

雙方鬧僵了...為了一個機殼你可能浪費更多時間..

持續據理力爭..應該會有好的結果.用等待換取該有的權利吧..你勢必要等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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