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99/04/25 下午01點05分

地點:台北縣五股鄉成泰路一段/成泰路一段241巷 交叉口


近日住家附近拖車極為嚴重~~~以往都無這樣的事情發生
但無論如何終究還是件好事 直得嘉獎!!

可是問題來了... 咱們的人民員警是不是得先以身作則呢

拖吊車就這樣很大器的停在小巷弄口 這麼小的一條巷弄停了台這麼大的車

那邊進出的人已經很不方便了 這樣啟不是更擾民嗎

開至旁邊詢問副駕駛座的員警回答是 ''我們在待命中"


有圖有真相 人/車/車牌/紅線 全入鏡



已將圖片檢舉至該駐所所屬該分局的信箱





附加壓縮檔: 201004/mobile01-a26c04a992fe78b32f8f0c78b07d6afa.zip
附加壓縮檔: 201004/mobile01-272c29100100af0390475723be09a4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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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幾位大大的回覆 小弟已經分局處理員警回覆信件內容附上


不會貼圖 將文字轉貼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您於 99年4月25日 所發出之電子郵件已收到,分局長非常重視,關於您所陳述之情形,已立即責由蘆洲分局交通組巡官沈三寶調查處理,處理結果將會立即回覆您,謝謝您的來函,如有問題歡迎再次來函指教。

承辦單位:蘆洲分局交通組

承辦人員:巡官沈三寶

聯絡電話:82860690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浩
To: tcpx@tcpsung.gov.tw
Sent: Sunday, April 25, 2010 1:36 PM
Subject: 貴單位的執行員警還有違規拖吊車


時間99/04/25 下午01點05分 地點:五股鄉成泰路一段/成泰路一段241巷交叉口 該單位拖吊車福特F350型 車號Q2-696 該處是調小巷弄 進出道極挾小不方便 且有明顯紅線劃分 近日五股鄉拖車極為嚴重 直得嘉獎 但是否得先以身作則? 上前詢問員警 回答是"待命中" 旁邊司機大哥在抽煙 以附上當時入鏡的人員及車輛車牌還有清楚的紅線 請回覆並附上該員警應當如何處置!!


==================================================================



不好意思;更正一下承辦巡官如下: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您於 99年4月25日 所發出之電子郵件已收到,分局長非常重視,關於您所陳述之情形,已立即責由蘆洲分局督察組巡官蕭明宏調查處理,處理結果將會立即回覆您,謝謝您的來函,如有問題歡迎再次來函指教。



承辦單位:蘆洲分局督察組

承辦人員:巡官蕭明宏

聯絡電話:22811428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浩
To: tcpx@tcpsung.gov.tw
Sent: Sunday, April 25, 2010 1:36 PM
Subject: 貴單位的執行員警還有違規拖吊車


時間99/04/25 下午01點05分 地點:五股鄉成泰路一段/成泰路一段241巷交叉口 該單位拖吊車福特F350型 車號Q2-696 該處是調小巷弄 進出道極挾小不方便 且有明顯紅線劃分 近日五股鄉拖車極為嚴重 直得嘉獎 但是否得先以身作則? 上前詢問員警 回答是"待命中" 旁邊司機大哥在抽煙 以附上當時入鏡的人員及車輛車牌還有清楚的紅線 請回覆並附上該員警應當如何處置!!




文章關鍵字
抱歉~~~第一次夾檔案 不太清楚怎使用

請多包含呀~~~
maple7595 wrote:
時間:99/04/2...(恕刪)


是還滿無聊的行為 就說在待命了
難不成連待命也要找個停車格才行嗎
與其這樣 不如多拍幾張違規車輛 寄到分局比較有用

還有
夾帶圖片就先把圖片傳到網路空間
之後發文時點"插入圖片" 再把連結貼上即可
待命可以找個適合一點的地方吧?!
都說路小進出不便了!
難道公務員都不會苦民所苦?!
yshumail wrote:
待命可以找個適合一點...(恕刪)


所謂適合的地方是指....
道路旁? 空曠處?
那文章的標題又會變成
"妨礙交通的拖吊車員警"
還是........
"在偏僻處偷懶的拖吊車員警"

苦民所苦?
當你在快樂的時候有沒有想到公務員呢 呵呵...
為了等規定的拖吊時間到達,就可以隨意的亂停????????

新竹好歹拖吊車都會先到人車比較少也沒有違規的地方路邊暫停,等時間到了再出動

觀感問題
是還滿無聊的行為+1
如果今天是一台計程車停在那裡待命
你會照下來寄到計程車公司檢舉他嗎~
老蔣4709 wrote:
所謂適合的地方是指....(恕刪)


沒錯!就是你說的那些地方!
道路旁、空曠處。
以不影響方便通行為原則!

另外,
我從來也沒快樂過,
都是只有看那些不肖公務員爽而已!
他們快樂時,
有沒想到我?
maple7595 wrote:
時間:99/04/25 下午01點05分

地點:台北縣五股鄉成泰路一段/成泰路一段241巷 交叉口


近日住家附近拖車極為嚴重~~~以往都無這樣的事情發生
但無論如何終究還是件好事 直得嘉獎!!

可是問題來了... 咱們的人民員警是不是得先以身作則呢

拖吊車就這樣很大器的停在小巷弄口 這麼小的一條巷弄停了台這麼大的車

那邊進出的人已經很不方便了 這樣啟不是更擾民嗎

開至旁邊詢問副駕駛座的員警回答是 ''我們在待命中"


有圖有真相 人/車/車牌/紅線 全入鏡



已將圖片檢舉至該駐所所屬該分局的信箱





附加壓縮檔: 201004/mobile01-a26c04a992fe78b32f8f0c78b07d6afa.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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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是正義人士
hsinju178 wrote:
是還滿無聊的行為+1...(恕刪)


不好意思~~~可能我的標題沒有太明確...

我今天舉發的"納涼"~~~是因為他們非待命中


入鏡的阿伯是駕駛在外抽煙 旁邊的警員是在睡覺 車輛發動中


個人認為是...即使是在待命中 那又如何


我想表達的是...違規停在紅線處 那地方已經很難出入了...


是不是該考量一下自己停車的地方有無不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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