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開心心的去台中遠雄汽車買了部peugeot 206 1.6 5門的中古車,當下交車時中古車商表示,可以至全省
的指定維修廠啟動保固的動作,交車同時發覺沒有水箱的水箱蓋,於是要求將水箱蓋寄給在下,次日中午在下便去指定的維修廠啟動保固,到維修廠時令人傻眼的是,車種並不在對方保固的範圍內,在下馬上撥電話給中古車車行,中古車行表示他們願意保固,不過空口無憑,所以在下要求需要與他當初允諾的乙式保固書一樣的保固,並且給予書面上的證明,那中古車行的業務說要與老闆溝通,問題是若是中古車商老闆並未答應可以這樣做時,那麼消費者的權益在哪?聲稱會保固一年二萬公里(引擎及變速箱),這書面通知及水箱蓋已經拖了一個多星期,在下還是打電話問中古車商業務何時會到?他表示水箱蓋需原廠訂購要十天的日期
這東西一般在yahoo或pchome拍賣網頁一個不會超過400大洋,當下個人非常不高興,口氣上有些許變化,對方居然要告我恐嚇?而且當日會寄出存證信函,不過在下也不是被嚇大的,作賊喊抓賊這是啥道理?在下也表示也會寄一張存證信函給他們,請問各位在下可以告二手車商詐欺嗎?有經驗的網友們請問後續還可以如何處理,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