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
2/11看車
至桃園SUM聯盟之嘉聯汽車看車:2006年SUZUKI GrandVitara JP 2.7,由陳店長負責接待及簽約,車商保証無泡水,無事故。試車當下發現4H LOCK/4L LOCK功能有問題並反映,但陳店長解釋可能是我不會用,車子一定沒問題。

2/27交車
交車時發現4H LOCK/4L LOCK功能一樣有問題,當下反映。陳店長保証有問題一定會幫我們修到好。當下我選擇相信。
3/11回廠
由陳店長介紹回SUM羅東五結廠(也就是匯豐汽車保養廠)檢查,維修並啟動SUM保固,由蕭技帥長負責接洽

但結果也是沒有處理到4H LOCK/4L LOCK功能的部份
3/??(忘了幾號)
將車輛開至羅東SUZUKI原廠,請技師檢查問題點,結果連電腦都連不上。
中間一直和陳店長接洽,他也一直都有接電話,但是卻處理進度卻一直為零
4月份開始為了保障自身權益,與陳店長通話開始抽樣錄音。
5/2-5/18回廠維修
陳店長要求把車開回桃園去修,並承諾會修好。5/18把車開回來,結果還是沒修好。
之後開始要求要退車。
陳店長要求我們再給他一次機會,他一定會把車修好,所以在6/18又讓他把車開回桃園修。
並在當時和陳店長簽了一紙合約,並要求修好後要至箂因驗車。






以上為合約內容及箂因報告。
而車輛於6/27交回我方,但是一樣沒修好,但原本會有的故障燈再也不亮了,汽車診斷電腦一樣連不上。
此時陳店長同意退車。
確定為泡水車,開始要求退車。但並未得到陳店長確實及肯定的履約承諾
6/30
1.尋求法律協助,投訴SUM客服,投書蘋果,投訴消保會
我方要求為退車並由車商負擔貸款剩餘金額及違約金


7/16寄出存証信函
而SUM及嘉聯汽車則是經由蘋果記者去電之後才與我方聯絡,而協調至今結果為由SUM出面原價購回車輛。但不負擔違約金。而嘉聯汽車則不願意負擔違約金。而我方無法接受違約金由我方負責,故將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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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在看到車子有問題就不要了,而不該相信車商會把車修好。
1.會堅持違約金要車商負責是因為其保証要把車修好卻毀諾,也簽合約同意未修好就退車卻遲遲沒有動作,而其中產生之費用理當由車商負責(是因車輛無法使用而造成退車,並不是車子沒問題而買方刻意毀約)
2.我方解讀為車商刻意拖延而非修不好,實在很難相信有什麼車會給他半年時間修卻一點進展都沒有。
3.以上言論及文字均為事實,並有相關照片,文件,錄音為証。願負法律責任(01精神,有圖有真相)
盡量不帶個人情緒,若有失言請見諒。若有至上述車商購車打算者,請三思。
感謝蘋果日報楊先生協助處理。
7/29 車行陳店長來電反映個資問題,故先行撤下買賣合約第二張及更換維修合約之影像檔。買賣合約的重點在於"無泡水"之部份。
若再有關於個資部份有疏漏,也請各位網友指正。
)的力量是能有效的讓車商願意出面協調解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