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車子的保險要到了
業務有傳來續保通知書

內容為:

車體損失險丙式
汽車竊盜損失險自負10%
竊盜險附加全損免折舊
第三人責任險傷害責任 每一個人傷害2,000,000
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4,000,000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責任 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500,000

想請問在第三人責任險這個部分 是否有需要更動的
因為在別的文章 印象中有網友提到 這部分要保高一點 不然會什麼不夠賠
特來請教 謝謝大家
我是10000000/50000000/1000000
夠用了吧!重點是保費沒有增加非常多

m6578900 wrote:
第三人責任險傷害責任 每一個人傷害2,000,000(恕刪)



200萬傷害 + 強制200萬 共400萬~~

對方掛一個~~你還得拿錢出來賠~~

建議將傷害提高至 800萬~~+強制 200萬=1000萬

法院判賠...平均一個人約9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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