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不清楚我這個問題是不是有放錯版的嫌疑,請大家多見諒。
在來就是小弟我在工作上遇到的問題,懇請了解的人幫我解決疑難雜症
小弟近來接受到主管所交辦的工作
【租賃車續約】
狀況如下:
我們跟一家A租賃公司租了一輛現代九人座(全新),合約三年,每月支付租金,。
是純租不是租購,但目前要續約,小弟我很快把簽呈寫一寫就往上送
主管提出疑問,續約不用換牌嗎?(因為簽呈上我有註明A租賃公司說原車續約不用更換車牌)
但因為公司有跟其他X運、格X等比較大間的公司合作過,當然也有去問過,這兩家都說一定要換。
不換會被國稅局查帳,有像是有所謂的耐用年限的限制及會計稅法的問題,也就是說本來公司用租賃方式來抵稅屬營業型租賃
但在租賃期間達租賃資產在開始時剩餘耐用年數75%以上(等於是第一張合約3年36期,如在簽3年,好像就超過75%),會被視為資本型租賃。假如國稅查獲不但會被追繳5%稅金還會被罰款。
承如兩大家租賃公司所講,A公司稱不用換車牌重新簽訂一張新約(三年),也會被查稅,但是換了車牌就不會嗎?引擎號買車身號碼不是都一樣嗎?所以只要換了車牌就可以規避耐用年數,而不致於影響營業型或資本型租賃的認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