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珊 wrote:
因為我男友沒有工作證明(殯葬)最近要買車,用我的名字買,可是呢!
我是偷偷的,千千萬萬不能媽媽知道這件事!
但是我又好怕寄一些核對資料的信件到家裡,我千交代萬交代,貸款分期單子不能寄家裡
,寄男友家或公司都可以。現在好苦惱~...(恕刪)
洪珊 wrote:
我們已經交往9年多了
就是因為我媽反對 所以才偷偷的買!
我自己本身已經剛貸完一台車了!
現在因為他家裡的關係,
必須要買車讓工作上可以代步,
我不笨 就是因爲沒辦法才會用我的名字買
絕對不是猶豫什麼
也不會被騙(要騙早就騙了,何必到交往9年)
兩台車貸款
萬一,你們分手或是男友沒有繳貸款了
或是發生嚴重事故
你錢生得出來???
法院只認定車主的名字,才不管你們交往多久 車是誰在用的
貸款寫你,債主就是找你,別太天真了
交往9年又如何,結婚都會離婚了
顧好自己的財產比較重要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