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ina66 wrote:
原來大家都是事主。
我只想知道。行照、駕照是誰拿出來的?沒這兩樣東西可以私自出險?業務同仁再怎麼神通廣大,有辦法變出這兩樣東西嗎?
再者就算版主最後認為是出險,不想出險。那就取消就好了啊!
還是出險是業代拿去用?(如果是這樣業代就告給他死)
如果出險理賠了,試問是用在誰身上?
誰賺到?業務嗎?客戶?自己想吧。
正義魔人就不用批評了。
業務私自簽名就是不對,應該道歉或者⋯等等
但我也說了,所有事情都是一體兩面!
一個巴掌拍不響。
妳好,請回想一下或好好爬文好嗎!


當我發現不對勁疑似是要用出險申請之後,
我已經明確的拒絕說「是出險我不要」所以當下沒簽名就離開,
但業代仍在我不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申請出險理賠,
這已經不是感覺的問題了,而是有明確事證的偽造文書,
我們本來就有自行選擇的權利,不是活該被你們騙。
請問一下 現在是不是出險呢?
請問一下 沒有的事會不會因爲謊言而變成事實呢?
請針對我提出的問題點給我一個負責任的交代,我要的只是一個公道.
那就是做錯事的人要承認錯誤負起該負的責任,並公開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