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車輛沒有停在殘障停車格,是不是很惡劣?

某思傾 wrote:
台北市殘障路邊停車不...(恕刪)


當然,行動不那麼方便,想停近一點,也是人之常情..
也許那個 收費員 只是覺得,
你可以把收費車位讓出來,給其他人使用
他也是替別人著想..

所以..針對這主題 沒有誰比較惡劣
只是大家 都沒替對方著想而已
樓主大方停吧
這是您的合法權利
殘障車位是政府給的方便不是牢寵
那有非停不可的道理
對方有什麼職權干涉?
那麼熱心,一大堆停紅線的怎麼不去檢舉?



樓上說的不錯 為什麼會規定除專用格可以停之外

還可以停一般格免費 就是專用格真的不夠

像今天上午 我去市區辦事

有特別注意一下 專用格 還真的都是滿的 沒空的

叫身心障礙朋友要等專用格空才能停嗎?

違規停黃線 紅線 公車站牌 併排的 不去鞭

反倒是鞭一些弱勢的朋友和他們家屬

甚至連政府給弱勢朋友的措施

都說成了恩惠 還什麼好處享受習慣了

就想佔國家和社會的便宜??

說真的 如果可以 大家不要身心障礙

也要身體健康

還是老話一句 同理心 有了同理心加包容

生活會更快樂
感覺很多人覺得,身心障礙停車位是恩惠,給你就好好拿著,不要得寸進尺
最好是那些酸的人有機會"享受"優惠
我寧願繳錢,繳稅也不要這種機會

會去停一般停車格表示那個地區的身障停車格不夠或是設計不當
estray wrote:
會去停一般停車格表示那個地區的身障停車格不夠或是設計不當

公司旁邊的建國高架橋下停車場(台大旁邊)
前天我停好車以後,突然想到這個話題,坐在車內喵一下我先前說過的狀況
依然是繼續中.........

一共5台車,3台是識別証,2台是輪椅牌
他們停在一般格,""停哪個格子""並非我想說的重點,我想說的是,,
鄰居阿!你們的雨刷快夾滿囉!(其中一台夾了4張,今天來上班的時候他開走了)

前面小弟說過個人的觀感,能夠申請的人,實在是有他的因素(小弟家中也有病人,但沒申請)
該用就去用,不想用的就省下來,讓這資源去給更該用的人去使用
直接把公有停車場當作車庫,這樣好像不太妥當...

我坐在車上想這話題的時候
有拿手機拍了兩張車內看出去的狀況...拍完後.我又坐在車上發呆了好一會..
因為...PO上來也沒啥必要的吧..
在寶馬濱江馬場耕耘的駱駝

雅哥擁護者 wrote:
說到這我又想問個問題...(恕刪)


說到您說的狀況我就要說明一下了
當然是有不少這種狀況是因為家人有一個是有殘障手冊, 其他家人把車開出來後就此便宜行事
但是可不是只有行動不良斷手斷腳的才叫殘障人士喔

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這些都是可以申領身心障礙手冊的喔
簡單的說, 我只要是重度睡眠呼吸終止症的病人, 就可以拿到身心障礙手冊的
所以請不要看到人家好手好腳的, 就指責他一定是

"那些好手好腳還去弄那些證件為了要停霸王車的人呢?"

要確定只能去看他是否是身心障礙手冊的持証人

至於你所說...."有很多人都是透過管道去拜託 弄到這些證件的"
只要你確定他真的是透過關係.....
去告吧
連開立證明的醫師都會被以偽造文書起訴的
阿達依 wrote:
說到您說的狀況我就要...(恕刪)

嗯 是的
身心障礙的認定範圍
好像在衛生署或各縣市社會局的網站可以查到
不是手腳有缺陷的人才是
也有很多症狀是符合資格
另外使用身心障礙停車證
也有使用的規範
如果沒搭載有身心障礙家人 而使用停車證
被查到 可以停權五年

另外身心障礙資格的審查
是由醫生來鑑定
因為社會局給的鑑定書是由醫生來寫的
然後寄回去衛生署最後再到所轄地社會局
才核發身心障礙手冊
醫生要負責的 不能亂寫
事後如果被舉發不實
醫生會有偽造文書刑責 醫生執照可能會吊銷
所以沒什麼透過關係拜託 可以領身心障礙手冊的

可能的方向就是極少數的身心障礙者出借人頭
將大排氣量汽車掛到名下免牌照稅和借停車證
獲得一些利益
thcl wrote:
我覺得無所謂吧.就像...(恕刪)


很有道理!!!
搞不懂為何有人認為殘障就一定要停殘障車位
是因為本身沒停車位心理不平衡嗎
公車上老人也沒有只能坐在博愛座吧
板大除了有殘障的特殊身分外
他也享有其他一般民眾所有的基本權利
他可以停在任何的停車格
殘障車位是他額外的特殊權利
板大沒有錯

視線所及
我會去停專用位
但他是殘障
看他可憐
計較也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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