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篇文章只覺得一家車廠(或是說代理車商)要維持或提高商譽是件不容易的事龐大廣告費用/火紅代言人物.....,往往是錢燒了又燒也未必看見銷售成長的成效但要造成負面觀感卻是往往在一些事情上面自己去年七月也曾至內湖店賞車過,而且銷售人員亦是非常優秀且熱心且原本也已鎖定Legacy 2.5GT Wagon車型雖然後來因為一些因素而選擇其他廠牌車種做為現任座駕但是不論何種廠牌展示中心的銷售人員即代表該廠牌之門面相信也曾看過許多人抱怨賞車時受到xxxxxx的待遇或對待......但我相信也是有很多優秀或熱情的業代姑且不論在銷售過程之話術或吸引登門消費者之購買意願方式為何付訂下單即代表一次購車交易完成之開端此時如何能再抱持欺瞞消費者之心態或做法?消費意識高漲的現今社會消費大眾取得資訊的管道何其多一步一腳印穩健經營應該才是企業負責任的經營方式吧!
真的很爛,要是我是你我也會非常不爽,告到消保官,我以為只有中估車行很爛,原來原廠經銷商的也一樣爛,真是物以類聚,商譽???或許這些賣車的只考慮到眼前的利益,沒有考慮到公司長遠的商譽,本來也是要買subaru的,幸好沒買,祝福樓主囉!希望可以打贏一場勝仗.....iisguagua wrote:tag...幫樓主加...(恕刪) 飛天湯姆 wrote:看車看了大半年 終於...(恕刪)
2011/2生產的進口車,是正2011年沒錯2011/8-9生產的進口車是一般所謂2012年式(還是正2011年)兩者應該是有些不同才是,不過好奇的是,折扣有比較多嗎?另外若合約沒寫要幾月份之後的車,只要是正2011年,車商似乎就沒大問題單就這點來看,樓主真的比較吃虧
如過樓主所說都是真的!那業務可以說利用消費者的無知蓄意詐欺!!也許在法律上和約是車商站得住腳,但利用消費者的不小心或是不注意而緒易混淆位家住年份出廠日而詐欺,對於弱勢或是資訊部對等的一方是不公平的!!也希望大家同樣聲援弱勢的一方!!也許買過多次車的人都知道要註明年分車型,但就是有些人不知道,車商應有完整的制式和約保障雙方,而非刻意模糊焦點欺瞞消費者!也許買車可以洞悉許多車廠業務的詭計,但如果是買房子呢?也須很多人一生只買一次房子,對於密密麻麻的合約陷阱又有多少人能知之甚詳與廠商抗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