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以為這不過是單純版主不滿對方應對態度,所以針對其身份的批評罷了,試想若今天車上態度不佳的人物是以下幾種,那今天開版所對應的批評應該也不會好到哪裡吧~1.一開口就嗆聲的年輕小鬼-->果然屁孩無敵阿,現在年輕人難怪活該都領22k,滿街都是無用大學生之類2.開雙B或歐系高級車財大氣粗地主-->有錢就囂張喔,每個人都有基本人權的阿~3.一直碎碎念的歐巴桑-->遇到馬路三寶了!!?4.暴乳36F正妹--> 好吧,請附圖XDDDD所以,小弟覺得把焦點放在對方是公務員所衍生出的道德標準討論...其實重點是在於對方態度不佳所以產生的人身批評(某程度上也算是人身攻擊?!),今天換成小弟以上假設的幾種人物,版主也是會不爽,也是會有不一樣的批評方式,但其實說穿了,就是對方態度不佳所造成的奇模子問題, 把焦點變成"公務員"就不太合適,以上單純小弟看法~ps.雖然小弟打過交道的公務員真的某些很機車
leon0813 wrote:嘛幫幫忙~~車子不是...(恕刪) 看來您對公務體系規定不甚了解~那敢問有當過兵吧?!其實軍人就是廣義的公務員,以法行政,在公務體系下,除了法律責任之外尚須追究行政責任簡言之,就像軍中所謂的連坐處份,舉例來說:某阿兵哥車禍撞死人上報,除了單位主官一定被拔掉外,有可能一路處份到該作戰區最高主官,因為上級單位負有督導,領導統御責任唄~是看有沒有追究,或是被處份之後有沒有被新聞報導出來日前郭冠英事件就有討論該單位主管及任人選人部門的責任問題~歡迎來到馬宗痛的法治國家
leon0813 wrote:嘛幫幫忙~~車子不是..我身為公務人員竟然沒有報警抓人.(恕刪) 打麻將的話就很好!這個叫"自摸"!身為公務人員竟然在公務車發生事故的當下非但沒有處理的作為居然還落跑!還好有錄影還原真相,否則被冤枉的可能也許大概還會演出一付要切腹以明智的喊冤戲碼呢!
兩年前晚上小弟的車在私人收費停車場被A到,結果調監視器看不清楚對方車牌,只有拍到對方車主在收費亭的樣貌.原本想說請警察調那段時間出路口的監視器,雖然不是什麼大案件,警察並沒有責任需要主動調查,不過警察還是很熱心的幫我調監視器,結果不是拍攝角度不對,要不就是畫面不清楚找不到車子,最後都快過年前一兩個禮拜了,只好摸摸鼻子趕快換個保桿.像這樣能公佈錄影畫面嗎-_-''
黑狗來了 wrote:車子停在地下室平面停...(恕刪) 有這麼複雜嗎??這種小事還要官官相護 說得太誇張了1.只要是公家機關公務車都會有保險2.打電話到移民署轉政風單位,告訴實情並說你有錄影帶佐證,不然就上報,3.留下聯絡電自然有人會跟你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