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楣救護車 ??請不要看報導就遑論正義好嗎


plusv wrote:
祈禱小孩可以渡"不"...(恕刪)



小心啊。

事件跟你其實無關,

口業跟你卻是有關。

要小心身口意三業.....因為這不是立即看的到的。
所以樓主說了這麼多我倒是想問一下

你一直強調"小孩跟家長固然有錯,但駕駛不能免責",那駕駛到底要負甚麼責任?道義上還是法律上呢?

你會發這篇文章應該有你個人非常有理的見解
但是從您語帶保留的言論中,實在很難勸解大眾對您的言論有任何支持的觀點
請仔細說出來,不要說那種模稜兩可的答案了
有時你會發現,觀點改變障礙就會消失, 但唯一的難題就是,人們心中偏執固執的觀點。

jamfnew wrote:
樓主云:小孩有錯,開...(恕刪)

搞不好就是他的上級~~~
另外....在裁決的時候 確實會去評斷雙方的責任 救護人員更會看是否對患者處置失當 這些都有責任
早上我也看了新聞報導
很明顯家長錯誤為主
小孩是完全無預警沖出, 駕駛實在很難做出反應
如果救護車真超速
那也有部份責任
樓主收鍵盤回家了嗎?
怎麼沒出來回了
找一堆沒相關的事情故意擴大討論模糊焦點,
被砲翻剛好而已
Test
中午看了新聞畫面,
小孩子從家中直接往馬路跑,
老實說,除非是走路,
不然, 就算是跑步,
可能還是會撞在一起.
1. 有無超速 - 這需鑑定
2. 若無超速,駕駛有無在事發一克作能力所及的閃避動作 - 若有,則
3. 小孩與家長應付完全之責任
4. 看紀綠器,駕駛已儘了閃避能力以內的事
5. 小弟不認為駕駛有責任 - 假若他沒有超速的話
火海飛舞 wrote:
一群不懂消防隊生態的...(恕刪)


抱歉,
我覺得媒體反而從頭到尾都在幫家長說話,
報導反而根本沒有伸張駕駛的正義,
事實上,撇開消防隊的身分,
這不過就是一次小孩亂跑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
換做是你我,開著這種車身較高的車,
閃得過去這種突然衝出來的小孩嗎?


peter1027 wrote:
我看了這些大家互相交鋒的文章,內容我沒什麼意見,反正法院就算不公道還是有其強制性,網路嘴砲卻只有娛樂性。



但是討論串引發我幾點好奇心。

火海飛舞兄跟小孩相關家屬有無任何認識或是人際關係?

火海飛舞兄跟救護車駕駛有無任何認識或是人際關係?

火海飛舞兄動不動就要人家多唸幾年書,好像在唸書方面很有心得,故小弟敢問火海飛舞兄最高學歷為何?在哪個學校取得學歷?



同求
這種事情如果沒好好處理
根本就是跟民粹沒有兩樣
台灣畢竟是個法治社會,
因為是小孩,因為有淚水,就應該凌駕在法律之上?



語末
這不是篇討戰文 我也不想理會 鍵盤小孩
想想自己 想想別人 台灣缺的就是正義 就是公理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
起因就是那名小孩沒有先左右觀察路況就以「自殺式」的方式快速奔跑過馬路...倒楣的救護車又恰巧在那時出現...天時地利、前因後果碰在一起就發生了意外...難道樓主的父母親或長輩從小沒有教導你過馬路要注意安全、注意來車嗎?要是那名小孩有做到或是有大人帶著過馬路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嗎?那這樣好了...假設該名救護車駕駛為了閃躲那名小孩因而失控撞擊死亡(甚至賠上了隨車人員的性命)...那到底是誰要負比較大的責任?
一看這文章就已經很清楚了 你的天枰偏重在另一邊....
這文章有必要討論嗎?
從頭到尾就看到一個人在反駁其他的言論
事實如何?
一個人剛出勤完 從緊張的任務中解脫
誰會想到突然從路邊跑出一個小孩?
沒有同理心
我只能用碇源堂的那句話:我對你很失望
還有 不是人人都騎破車只能騎到40....
你該慶幸的是那台車是救護車 而不是砂石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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