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全損後被黑心修理廠騙了!!


王麒硯 wrote:
"我說那車上還有音響...(恕刪)



你有保過車險嗎

保險公司不會保你那些改裝品

你拔走也不會怎樣

反問一句 改裝品難道失竊保險會理賠嗎??
單就讓渡書的部分來看...
1.如果你女友可以表示他有授權給你簽讓渡書,那麼不構成偽造文書
2.如果你女友明顯表示他沒有授權給你簽,你簽的那份文件沒有意義,因為你也沒有處分的權利,還可能論其他的罪名(希望你和你女友感情很好)
假若你最後主張你沒有授權而簽了那份文件,對方會抓著你行使詐術這點去打...不過這個扯遠了

目前車廠會放心不理你的原因是..
1.你簽了讓渡書 (你主張無效他還是有辦法脫身)
2.他答應你要拆卸零件,咬定你就是不能舉證
3.認為你不會為了這些東西去跟他吵.

所有的爭點都在那張讓渡書上面...

如果要下手,必須從車廠的負責人那邊走,如果那個"老闆"是惡意的,那麼車廠也要附上連帶的責任
像前面某些大大說的,走調解會是個方法
使用民事支付命令,很容易被提起異議,這時候持有多少證據是很重要的。
另外"備案"...這東西沒有意義,也沒有什麼有效性,純粹是不知道誰發明出來的東西。

由於我不是民事專長,所以我幫不了你...

目前只能朝向主張那份讓渡書無效,讓渡書並沒有明文"一式兩份"的規定,所以只能想辦法主張你是在遭受欺騙的情形下簽名的,要求對方返還你的車。
(看的出來樓主完全不知道簽署這文件的重要性,車廠是營利單位,自然在這部分應該有資訊優勢,若他刻意要你簽名而且隱瞞這些應該要讓你知道的事情,可以嘗試主張那讓渡書無效)

你可以到當地的地方法院諮詢櫃台,和那邊的人談一下,該如何找到讓渡書的瑕疵,再從這裡著手。

在刑事上面除非他有很明顯的詐欺故意或是欺騙,不然他不接你電話只是代表他不想理你而已。
竊盜部分,他有經過你的同意(還簽了讓渡書),所以不會構成
侵占部分,也是卡在那份讓渡書上,你的車本來就要給他處理了,他當然可以"處理"
背信部分,你和他也沒有委託關係,不會有背信的問題

簡單來說,你只是"動機錯誤",根本與刑法上的任何犯罪無關
如果你真的不服氣,那麼說服檢察官他是真的誤導又欺騙你吧...

目前能做的就是寄一封存證信函表明你的立場,看對方怎麼做了。

綠色幸福 wrote:
抱歉~小弟發在...(恕刪)


既然已簽讓渡
那就破財消災學個經驗吧
那張讓渡書可否po出
你被念是應該的阿
你還怪人家念你
你這種傻瓜不念你要念誰
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你這種人是天兵一個
人家跟你無冤無仇何必去念你
你要不要先想清楚

真慘........

我只能說 如果真的很不爽 又咽不下這口氣 乾脆花錢找律師幫你處理了!

至少律師的專業 會比網路上問到的還正確!

連讓渡書上面的東西都不看清楚

你就畫押簽字了...

只能說你真的很可愛

阿麵

就當學一次教訓吧


我認真想了想...

車主不是你?

那你簽名怎麼會有效用?

綠色幸福 wrote:
抱歉~小弟發在汽車消...(恕刪)


出保了之後 要對車子做任何動作 應該都要告知或是跟保險公司的人一起做吧 起碼我都是這樣
不過不同的是 既然要出保,理賠的金額也覺得可以接受 那通通丟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對啦~~
基本上有保險就是回原廠

而且保險不是有原廠特約的托車嗎

你應該是廢牌之後才簽讓渡的 所以基本上 沒救了

公佈出來比較快
這讓我想到幾個月前的買二手車經過
買之前都是說的很好 保養以後都可以便宜給你 修車也是 
買回去之後有問題都會幫你處理好
結果買回去之後就跟你說 那些當初是說大樣的  小樣的不包跨在內
兩個都還是以前同學 真的是認識的最貴
 
口說無憑 不過當你簽下名字之後 真的就是任人宰割

2002年 NISSAN SENTRA 180 買辦到好16萬
"如果"音響跟胎壓器是保險之後才裝的

是沒關係的 因為那個並不在 保險的範圍裡面



我ALTIS加裝空力套件 就不在保險理賠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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