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 ~~ 停車技術真差~~傷到旁邊的車 ~~ 圖片證明

現在的人遇到公務員就想要大力的弄一下才開心,本案是需要替代役負責沒錯,但應該不需要字裡行間都想搞一下那個移民署,事情該怎麼賠償處理你也找到人了,又不是對方打死不承認還一副吃定你的官樣,如果這樣訴諸媒體當然不為過,如果沒有,得饒人處且饒人,在要求公務員超高的道德標準前,對自己應該也要有基本的水準,祝福版主早日將事情處理圓滿。
首先希望樓主處理事情順利,再來
根據役政署規定替代役男實施辦法來說
役男依規定是不能在值勤時間有駕車行為
所以實際上來說追究責任會是在當時那位
公務人員身上,接下來應該很好辦了…

祝順心
curtis840 wrote:
如果你在餐廳吃到蟑螂老鼠屍體,你會找廚師、還是老闆?


這比喻實在有點怪,跟原PO的例子根本不適用
真要說的話應該是
廚師送外賣不小心撞到鄉民,這時鄉民應該向廚師還是餐廳老闆求償?


elle11 wrote:
他不是乘客!他是車長!

如果你被小黃撞了你會找乘客嗎?


當然是找駕駛啊
不都自己說出答案了嗎?
即使之後仍然有著漫長的棒球人生,也不會有───超越這個夏季的夏天───

虎克貓 wrote:
但現實就是很多人就是...(恕刪)


這種話你都可以說出口,I F Y~~我服了你~~~不是法克你~別誤會,我沒這嗜好~~~
黑狗來了 wrote:
2、單純交通工具受損...(恕刪)


不是肇事逃逸罪好嗎...
刑法第185-4屬(肇事遺棄罪)好嗎...

kazamisin wrote:
這比喻實在有點怪,跟...
elle11 wrote:
他不是乘客!他是車長!

如果你被小黃撞了你會找乘客嗎?


當然是找駕駛啊
不都自己說出答案了嗎?(恕刪)


公務車執行公務的途中發生事故還逕自離開現場......擔任車長的當然要負責!

如果你是一個尚未進入職場的我可以再詳細舉例解說!

可是如果你已經是一個成年人就自己去問問吧!
車長?
哪來的名詞啊?
以為是軍隊啊

要負責?
要怎麼負責?
刑事?民事?
引用的法源為何?

elle11 wrote:
公務車執行公務的途中發生事故還逕自離開現場......擔任車長的當然要負責!

如果你是一個尚未進入職場的我可以再詳細舉例解說!

可是如果你已經是一個成年人就自己去問問吧!
...(恕刪)

你可以說:沒事的。

黑狗來了 wrote:
他剛才有打電話來說,對於處理車禍較沒經驗,造成誤會很抱歉…
他都已經這樣講了…
我能怎麼說…(恕刪)
東大叔

虎克貓 wrote:
但現實就是很多人就是...(恕刪)


離開當然可以
但是要清楚離開這個動作會不會被抓到
附近有沒有人看到或是監視器

都在停車場了 大部分停車場都會有監視器吧
如果這樣都跑掉

這樣不是白目,什麼才是白目?
這樣不能砲,什麼才能砲?
唉。。。。只想弄公務員。。。。到底誰開車的。。。。。道路處罰條例在那個點是沒有適用的。。。。。。又不是在搞連坐法。。。。。。雖然很同情你的愛車遭遇,但請不要什事都要牽托公務員。。。。。公務員只是通過考試,實際上跟你我並沒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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