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尋找專業法律顧問建議(公司犯什麼罪(有的話會牽連到哪個層級),業務犯什麼罪.結果可能怎麼樣)2.先不要上媒體,如果專業人士告訴你公司會很大條.聯絡公司說明你的法律顧問建議怎麼做,讓他們(層級)帶著(獅子般的)誠意來解決.看這事件影響商譽值多少,犯法的又不是你,公司處理完再來處理業務.當然我們大家都嘴砲啦,祝福樓主!hopelv0812 wrote:去年年初購車時,參...(恕刪)
hopelv0812 wrote:去年年初購車時,參...(恕刪) 引現行法規:競技競賽和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扣繳的有關規定如下:1.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10%。2.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不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一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20%。樓主(是本國人士吧!)的扣稅金額是五千多元,那獎品的價值是在五萬元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