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是我不對,但維修費用是否公道呢?

3+1 wrote:
前言以刪以下編輯謝謝...(恕刪)


辛苦您了
01充滿正義魔人火力太強
其實對您並不公平
以後開車就是小心點~第三一定要保~
tedman wrote:
版主都承認是晃神錯...(恕刪)
tedman wrote:
...盡是一些酸民來亂...(恕刪)



在你抱怨酸民之前,先看看肇事者發文的語氣與態度!!

她是真心在懺悔嗎??你能期待她下次不是繼續恍神撞路人??

一個開車移動的三寶加上滿腦袋奇怪的思想(去看看她以前發文就
知道我說什麼了),能不恍神?這種馬路殺手真能讓她上路?!

相關單位應該把她永久吊照才對!!

竟然還有人為恍神肇事者抱屈不公平!!這世界未免太瘋狂!!

你覺得她的這種精神狀態還開車上路,比酒後駕車又好到哪裡去??

若她繼續開車上路,這種馬路殺手就應該肉搜出來,在她車上噴漆警示大家快閃!!

kekou wrote:
哈~又是一個上網討溫暖反而被打臉的人

想起前幾天台鐵孕婦事件了嗎?

哈哈哈...(恕刪)


一個不知尊重他人的人,被眾人砲又有何臉面繼續上來張狂!!

請肇事的樓主尊重他人的生存權力,在妳無能專心開車之前,請不要任意上路肇事!!




3+1 wrote:
前言以刪以下編輯謝...(恕刪)


開車可以恍神?可以任意闖紅燈?
若受害者是你…你又會如何?

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從第一台車開始都保車體險跟第三責任險。
雙B以這種撞擊程度這價錢算是便宜了。如果原廠一定更貴。
我之前別家歐洲車停等紅燈被追撞,肇事者因為有責任險要求出險。結果我回原廠保桿烤漆加飾條就兩萬多。開車還是小心一點。
好吧,最實際的來了
「誠心」給個幫友人處理過的案例
拿著對方的單
最貴的那五項
去找殺肉店幫你「生」出來
臺灣人愛雙B,要「生」絕對不難,你不懂我也無奈了
是要再生出五個苦主嗎?教的真好,台灣保險業感謝您…
其實零件你可以跟他計算折舊率的,不需要全額支付的,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第五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汽車耐用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有人提到撞壞車本來就應該回復原狀,基本上沒有錯。但是把你本來價值八百的零件一撞,幫你用一千的零件修上去,這不就讓你賺到二百元?所以要把這二百元的部分扣除,這就是折舊....


舊車折價公式為(僅供參考):
汽車折舊公式:零件材料費X0.369X出廠車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修復費用總金額-折舊金額=賠償者應付金額。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8 款規定:「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平均法或定率遞減法者,以一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未滿一年者,按實際使用之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滿一月者,以月計。」
上法院就是會按照這個規矩來
車重制價格查詢
http://www.tii.org.tw/fcontent/database/cars/select_kinds.asp
代步車費,要求償這個部分,通常要提出租車的證明,而且要有租車的必要(ex.業務人員,沒有車就跟沒有腳一樣,無法去拜訪客戶)。如果只是假日出遊才會開車,你說修車期間都要租車,會比較說不過去....
PAN1623 wrote:
是要再生出五個苦主嗎?教的真好,台灣保險業感謝您…

我什麼都沒教喔
殺肉店說不定剛好收購一臺報廢的也不一定阿
之前曾聽說有人車禍後因賠償金額太高故意不賠償,上法院之後法官最後判決依車子年份殘值去判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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