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楣救護車 ??請不要看報導就遑論正義好嗎

說了那麼多 我都很認同

但跟這次新聞何干?

若駕駛超速當然符合你這篇想說的

那現在他沒超速 也有行車記錄器

你是在牛頭不對馬嘴?跳針?

我們都看行車紀錄器了 還需要"聽"新聞怎麼說?

火海飛舞 wrote:
我說了可能很多人都當...(恕刪)


既然你最後結論是交給法律裁決..那你扯什麼你當過消防員..

做了10年很熟那裡的生態?修自家的車什麼的..你有小孩怎樣

的..你分明就是在討炮..以你這樣的論點..你根本是個內勤的

"消防局人員"..搞不好只是個雇員什麼的..這裡高談闊論,被

炮到不行就祝順心..真有辦法..請你向大家說救護車要怎麼開

才不會撞到小孩,而不是只會批評而不提出避免方式..從行車

記錄器影片來看,小孩衝出來根本就是連左右都沒在看,當作

自己家一樣橫著衝出來..哪個能閃的過?小孩自己連基本過馬

路常識都不會?七歲了耶..父母都沒在教的嗎?什麼父母就有

什麼小孩,希望以後你的小孩不會像你一樣..
很明顯是小朋友衝過馬路
但這裡是台灣
一般這樣的車禍 就別說是救護車
有法官會判小朋友沒有左顧右盼 所以是他的疏失嗎??
還是會判駕駛 應注意而未注意呢??

行人有通行的權利 汽車駕駛沒有嗎??
那裡是馬路 又不是行人穿越道

只能說 駕駛很可憐
小朋友很可憐
父母也很可憐

可惜法律沒有規定 小朋友違規穿越馬路 成年人要受罰
大人沒有確實把小孩管好 讓小孩子衝到馬路中央被車子撞到 這是事實
救護車出勤完畢 回歸勤務中心的路上發生車禍 這也是事實
不管誰對? 誰錯? 請交給專業人士去做出最正確的判決
不分貴賤 每個人的生命都很值錢
看到這篇新聞真的感到心痛,是該婉惜及慶幸那不是我開的車也還好不是我的小孩!
這件事個人覺得應該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從行人這一方面注意的,因為個人的安全自己要懂得注意,像影片上過馬路的方式,不出事真的是謝天謝地,而教育行的安全該是學校還是家長的責任呢?
分享一下台北市交通局的安全過馬路的資訊:
一、 過馬路前要站在安全的地方停等。什麼是安全可停等地方呢?
1. 站在人行道上(若有大型車行經,不要太靠近路口)
2. 如果沒有人行道,路邊又很多停車呢?這是臺北市很普偏的問題。原則上,儘量不要站在車輛的附近,你或駕駛人可能互相看不到。如果真的很不得已的話,確認車輛都沒有發動,站在兩車之間小心張望後再通行。
3. 確定你可以看到車,車可以看到你。

二、 什麼地方可以穿越?
行穿線、斑馬線(斜的那一種)、地下道、人行天橋、號誌化(有紅綠燈)的地方、行人觸控號誌(就原來都是車行綠燈,按一下之後等一些時間,車行綠燈就會轉成紅燈,你要走的方向變綠燈就可以過了)、有交通警察、學校導護之處、路段中沒有雙黃線、黃虛線或安全島的地方。
臺北市信義計畫區有YouBike,一邊畫行穿、一邊有綠色的自行車通行的路段,這種地方也可以穿越(走行穿線),如右圖。


三、 停
不急,停一下。有的人就是被闖紅燈的車子撞到的。確認該停的車子都停下來了,或者你的通行範圍內沒有移動或對著你開來的車子。
不要停在彎道上,車子看不到你,就有危險。

四、 看
車子會從四面八方過來,出發前再左->右->左看一次。隨時注意。

五、 聽
聲音的速度比看到的速度快。如果你聽到有車輛過來的聲音,再停一下。

六、 確認安全後,快步過馬路,不要跑。
跑,這個動作很快,那是在你沒有任何負擔的情況下。過馬路時跑步可能會讓你掉落身上的東西或者忽略一些該注意的事。快步走是最好的方式。可以成群結隊通過更好,因為多數更容易被看到。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sonichuang wrote:
既然你最後結論是交給...(恕刪)

小時候我曾發生跟影片裡非常類似的事

不看左右來車(或是說我有看但是錯估腳程之類的 畢竟才小學一、二年級左右)
就橫越馬路,差點被大卡車撞死 好險卡車有看到我有煞停

爸爸第一個反應是把我拖進家裡連打十幾鞭藤條........

不過畫面裡父母第一個反應是罵消防員為啥開那麼快.......



Dwing wrote:
蓋了這麼久,
怎樣做,可以避免這次事故發生.
還沒看到樓主的高見.


答案其實很簡單
我的答案:管好小孩子

不過樓主的答案可能會是:救護車駕駛不應該踩油門讓車子慢慢滑行就好

火海飛舞 wrote:
再回去多讀幾年書吧

你的書讀很多嗎?

如果你是出身警大的警官再來講.

我良心認為小孩跟父母錯比較多
不是說因為撞到的是小孩子就可以一昧的謾罵消防隊員
首先那邊是雙黃線根本就不該過馬路
再者父母都不管小孩的嗎?
我能體諒那父母焦急的心情
但真的不該把事情的過錯都推到別人身上
就算是我騎摩托車騎40經過我也沒把我能閃過
說不定還因為這樣雷殘
做父母的在孩子還小的時候就應該好好的管好
這樣給他們在路上亂亂跑根本是危害大眾,傷害自己
是真的阿!!! 看到警車 救護車 消防車不讓路 死的都算你的!!!

為什麼? 因為你擋路 延誤就醫 救火.

法官的想法就是 也許因為你沒擋路 他就有機會存活.

但是這種想法 根本不能適用於台灣,哀

就算現在有消防車 警車 救護車要經過 連行人都還是硬要過

警義消也不主動幫忙開道,硬是得拖到在路口了 才要叫車子往前挪 使得車子都得卡在車縫中

使得速度慢下來.

我也曾經在路上 被我媽問 你沒事幹什麼開車往旁邊靠,讓他自己超車就好了阿

希望 大家 可以 多讓他一點 也許 哪天被救或許會是自己或是自己的家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