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可克里昂 wrote:使用者付費是相對的公...(恕刪) 因為說不定許多制定這些的人,本身就把它當成快速道路在用,所以囉,當然不會去製定一套去收自己的錢啊,本來高速公路就應該是使用者付費,我一直期待應該是使用短程的要加計50%,開長程的才有優惠,再不然就是上來都同樣收費但是你只有用短程再加計...高官們不是不懂,是懂的不要害到自己
麥可克里昂 wrote:朋友, 你想的太天真計程收費只需在交流道口設偵測感應即可 好像不是耶…目前國3上所設的ETC感應器是在主幹道上。有點不大記得相隔距離,約10~20公里一個吧~不過我也反對有免費里程!要上高速公路就多付錢~免得開車上個班竟然比騎單車還慢?!
雖然很不想說下面這句話,但請原諒我,就這句話最傳神"鬼島就是鬼島"既然要計程收費,就全收吧,這才是使用者付費原則還多個免費里程做什麼我也常跑短途,但我支持全收無免費路段搞到最後不是跟現在收回數票的狀況差不多甚至是遠途的更貴了還造成失業問題然後還要增加設備的建設以及維護費用然後還要給財團賺這樣繞了一圈煎茶苑茶煎好了嗎?
如果使用者付費代表公平正義那就不該有免費里程市場上買東西不是買越多折扣越多嗎怎麼計程收費相反過來了=============================================比較合理的是定級距0~40KM 每公里 N元40~100KM 每公里 N*m1元100~200KM 每公里 N*m2元200~350KM 每公里 N*m3元N:自然數m1、m2、m3:小於1的小數當然級距範圍也是可以討論的=============================================以此範本來精算合理數字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