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麼多回文其實我想幫樓主整理一下首先第一點你的對手不是保險公司,是肇事車主才對你所有求償對象都是肇事車主肇事者有保險那是他家的事情如果保險不賠,就由肇事者自己賠第二點上法院要求回復原狀同上,保險賠不賠是保險公司跟肇事者之間的事情你求償對象一樣是肇事者也就是說,你如果回復原狀要10萬,但保險只願意賠6萬那剩下的4萬就由肇事者負擔跟你無關總括來說你求償對象是"肇事者"不是保險公司保險只想賠多少那是他的事情你要求恢復原狀就是恢復原狀中間的價差由保險公司跟肇事者自己橋以上
小弟朋友之前機車停路邊也是被撞爛五年的Racing全毀 估殘值也是剩一 兩萬後來好像也是只拿兩萬了事 (前前後後拖了3 4個月吧)其實法律這點真的很不合理就邏輯上來說...如果一台車老到殘值是0元那我請對方把我的車修好 工錢全部我出既然同類型的車殘值是0 那他可以去找殺肉零件修我都OK反正殘值0的車 那是不是代表他去找來同年份的零件花費都是0??如果不是 那憑什麼把老車價值貶成這樣....
大和 wrote:老車殘值低,通常重大...(恕刪) 之前說請求回復原狀,是類似以刑逼和的方式在法律上不管是肇事者或保險公司,估殘值是他的權利保險公司是肇事者的代理,在保額足夠的情況下的賠償者,當然挑對他有利的條件,就算賠償也有權對零件主張折舊(工資不計算折舊)這就是台灣的現狀回復原狀也是被害者的權利。事故後因車輛修復費用較高、殘值較低,不管是肇事者或保險公司都會主張賠償殘值但如主張回復原狀比較不會計算折舊例如車輛修復需15萬,殘值只有五萬,依此賠償車主一定不願意但主張回復原狀,在法律上通常會同意,但重大事故修復後,車輛狀況通常也無法回復,車主也不會安心主要是用15萬逼迫保險公司,提出比五萬更高的賠償和解這是在台灣的現實另主張其他損害賠償,如代步等,通常法院不會准許的,但如果是營業車,就可提營業損失賠償
你就提告毀損須修復 , 沒時間上法庭你就輸了~就這樣 ...保險公司養了一堆像東廠一樣的鷹犬就是負責陪你玩法庭法律的畢竟老車保險一般人也不會再保什麼車體險了有時候就這樣被撞壞真的很賭爛我覺得你可以用何解金額 8~12萬左右跟他們談....如果低於八萬你時間又非常多又覺得要主持公道~你就跟他們走完所有關卡~
漸進曲 wrote:求償對象是肇事者沒...(恕刪) +1其實大家角色對調就知道該如何處理了 , 你願意花14萬修價值只有5萬的物品嗎 ?還有人扯"毀損"刑事罪 , 有人因為有保險然後車禍案件被判刑後有毀損前科的嗎 ?(我是肇事者的話 , 我的保險保額超過14萬的話我跟本不想理你)法官是按照遊戲規則(法條)下去判的 .(車禍案件一般都不是"故意"的 , 不管在那裡處理都是以和解為目的)個人建議 , 爭取現金多一點 , 拿來當頭款換新車才是現實上比較正確的方式 .車禍把人撞死都是用前錢處理的(和解) , 難道可以要求"恢復原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