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蔣4709 wrote:所謂適合的地方是指....道路旁? 空曠處?那文章的標題又會變成"妨礙交通的拖吊車員警"還是........"在偏僻處偷懶的拖吊車員警"苦民所苦?當你在快樂的時候有沒有想到公務員呢 呵呵.......(恕刪) 呵呵勒~~~紅線就是禁止臨停有什麼好辯?
maple7595 wrote:抱歉~~~第一次夾檔案 不太清楚怎使用請多包含呀~~~...(恕刪) ===我===是===分===隔===線===在發表文章的框框底下有個『圖片或檔案上傳』鍵,點一下就可以把照片給上傳了
看到某些奇奇怪怪的言論真不知道那群人考駕照交通規則怎麼通過的竟然連警察值勤時的路權都當作違規?待命也是一種勤務在勤務條例講的清清楚楚就是有一堆人不懂又愛講就算停的位子你覺得不妥這根違規違法根本兩碼子事仇視以及污衊公務員不會讓某些人的成就地位跟生活品質改變網路取暖完後回到社會現實該空虛寂寞覺得冷的依然是如此
拖吊車也要遵守規定吧現在都是外包那來公務人員拖吊車司機都很沒水準有一次遇到一台車停在路口我走過去 他竟然也要起步行駛都要撞到我還不停還好自己閃的快瞪他一眼 還被他罵 說你在看什麼旁邊的警察也不管拖吊車就要是拖違規的車那自己違規待命還不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