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一個防止權力車被拖走的方法

話說回來...

大辣辣的賣權力車的人比比皆是

為甚麼銀行不喬裝成買家

然後直接去找他們拖就好了?

有檢舉獎金的話看起來還蠻好賺的...直接找賣家拖

怎麼感覺都是找買的人拖而不是找賣的人拖?

pest wrote:
話說回來...大辣辣...(恕刪)


因為銀行不想惹上車行
不想搞得一身腥
所以權利車很少擺著賣
不然就是拆掉車牌
銀行也不知道哪台是他們的車
怎麼喬裝買家

artless wrote:
想太多了,我有個朋友...(恕刪)


沒錯啊
大部分權利車都是這樣被抓到的
有的車子很新車牌卻很舊的,多半都有問題
抓車的只要按到車行跟車牌登記年分不同的
就會按照車牌登記的戶籍地去找車,或是直接跟車回去
多半都會找到啦
小弟還是不太了解所謂的權利車是怎樣的東西,
一般來說好像就是所謂的流當車,車主拿車子當抵押,
付不起錢就跑路或破產,車子就變流當,這時所有權應該是在當鋪手上,
當鋪拿出來賣就應該有所有權,而權利車則是只有使用權利而無所有權的車,
應該是指車主拿給當舖抵押的車子本身貸款還沒繳清(或跟銀行借錢),
所以所有權是銀行的,這種狀況應該只有銀行有資格交易這台車(法拍or銀拍車),
這種情況第二債權人是否有權交易這台車呢? 所謂的使用權跟所有權可以分開嗎?

我知道很多人主張權利車應該合法,不過就實際的狀況來說,這種東西合法根本就不合理,
主張合法的人依據究竟是在哪呢? 自由心證? 這種車說實話我要買也是OK,
車子主要是公司到家裡來回跑,兩個地方都是私人空間不能隨便進入,
只不過強占他人的財務在自己家裡,這樣的行為真的合法嗎? 還是存疑居多,
是否有熟習法律跟權利車的網友可以分享相關知識嗎?
權利車是使用權,非所有權,所有權是銀行


Juliansa wrote:
車子主要是公司到家裡來回跑,兩個地方都是私人空間不能隨便進入,


只要車子停在公共場所就有可能被拖走

報警?

只有所有權人才能報警.

所以被拖後只能吞下去.
Juliansa wrote:
我知道很多人主張權利車應該合法,不過就實際的狀況來說,這種東西合法根本就不合理...(恕刪)

權利車不是非法,是無法取得車輛的所有權。

當然,只要繳清這輛車的貸款就可以取得這輛車的所有權了,
不過這麼做會付出比新車車價還高的錢(要計算貸款的利息),
所以不划算。
從小老師只告訴我們誠實是美德,卻沒告訴我們現實有多缺德、、、
是權
小林0625 wrote: 想到一個防止權力車被拖走的方法

方法很多 :

1. 去向銀行結清車主的貸款
2. 車子找個大倉庫停好......都不要開
3. 屁股永不離開該車
4. 每次下車都把輪胎拆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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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99. 不要買權利車




Juliansa wrote:
小弟還是不太了解所謂的權利車是怎樣的東西,
一般來說好像就是所謂的流當車,車主拿車子當抵押,
付不起錢就跑路或破產,車子就變流當,這時所有權應該是在當鋪手上,
當鋪拿出來賣就應該有所有權,而權利車則是只有使用權利而無所有權的車,
應該是指車主拿給當舖抵押的車子本身貸款還沒繳清(或跟銀行借錢),
所以所有權是銀行的,這種狀況應該只有銀行有資格交易這台車(法拍or銀拍車),
這種情況第二債權人是否有權交易這台車呢? 所謂的使用權跟所有權可以分開嗎?

...(恕刪)


>>>

其實車子是動產

動產交付 , 所有權就移轉了

試問 , 沒有使用權之動產 , 有何用 ?

所有權的基本精神

就是能夠自由處分 , 使用 , 收益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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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車子的價格高

當初立法時 , 為了促進車輛的銷售

所以實施了一個叫使動產擔保交易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80024


以確保債權人的權益

俾免債務人在違約時 , 能直接以契約為執行名義

盡速取回抵押動產物 (如車輛)

(詳見條文的第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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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之前還有刑責 (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 ,第三十九條)

裡面對於債務人將動產穩匿 , 遷移等 , 及第三人不法占有

都有刑事責任

後來因為太多的債權人 , 以此條文

透過刑事責任來作為民事債權收回的籌碼 (請警察幫忙找債務人)

所以96年被刪除刑事責任條文

>>>

現在第四台常看到的廣告

汽車借款 ,原車可用...

這些商家 , 在借款前其實都會上網查公路監理資訊

查調借款的汽車 , 有無被登記動產擔保設定

有設定的 , 就借少一點 , 三~十萬

沒有設定的 , 就依車輛的價格去估算

所以可以說是 : 知法犯法

明知該車輛巳有借款 , 卻還是借

當鋪有所謂的典當條例

但這應該只適有該物所有權人

沒有所有權人的物 , 按理當鋪是不能收受

例如 : 贓物







3a1993 wrote:
+100000000...(恕刪)


沒錯,這社會真的生病了,人變的不知恥,臉皮厚,顛倒是非
我有問題請教, 如果權利車原始的車牌是AB-1234, 懸掛的車牌是CD-5678,

artless wrote:

我有個朋友開記程車的,車上配有台小電腦, 全台的銀行欠款車資料都在,每天上網更新,

常常看到高貴的車就將車牌輸入看其車牌的年份、車型與看到的車型、年份有沒有相同,

如有不同,那十之八九就是『權利車』...(恕刪)


CD-5678 並沒有欠款, 非執法單位的電腦, 怎麼能輸入就查得到「CD-5678」所登記的車型、年份等資料, 來比對實際在路上跑的這部車, 是不是符合?

煩請達人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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