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psi_blue wrote :不贊同現行ETC(但是贊同國營的ETC)但是非常贊同里程收費,一堆台北市區-三重這種短途的最好改為里程收費後都不再佔用國道資源...(恕刪) +1我也一樣........
sykyou wrote:每次塞在高速公路上時都想說為什麼不提高兩到三倍過路費的費用這樣就可以擋掉一些車... 兩三倍?太少了啦!比妳有錢的大有人在,這些有錢人,10倍20倍他們都花得起,只要不設限(速限),人少他們會更開心,妳說是不是啊!
marklien wrote:唯一會省到的應該是台北高雄兩地跑的運輸業者及林口到五股的人吧但五股到林口應該只有少數人又有多少人每次用國道都是台北高雄跑?不要被眼前的36塊給騙了現在給你賺日後會叫你加倍吐回來也就是短程沒收錢變成要繳錢中程要多繳錢長程才能省一點 說真的!!!使用者付費這很正常...跑長程要繳費..短程卻不用...這合理嗎??難道就是要這些跑長程的繳費..讓跑短程的享受??使用者付費這本來就是天公地道..沒啥好討論...只是政府要訂出合理的機制讓百姓信服...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