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ward wrote:有感而發前幾天01有...(恕刪) 這要怪政府......一堆稅50 萬的車子收的稅快 27 萬....消費者就變成要用 7~8x 萬買大家買不起....自然就買中古車================================================進口小汽車應繳進口稅費(包括進口稅、貨物稅、營業稅及推廣貿易服務費)之計算方式及適用之稅率,不因其為新、舊而有別。各項進口稅費之計算方式如下:完稅價格=離岸價格(FOB)+運費(FREIGHT)+保險費(INSURANCE)(一)進口稅=完稅價格×進口稅率(17.5%)(二)貨物稅=(完稅價格+進口稅) ×貨物稅率25%(排氣量2,000CC以下者)30%(排氣量2,001CC以上者)(三)營業稅=(完稅價格+進口稅+貨物稅) × 營業稅率(5%)(四)推廣貿易服務費=完稅價格× 推廣貿易服務費率(0.04%)原本我還期待 L 會有低於 50 萬的出現...畢竟..他不會加上面那些進口稅費...
古今台外有哪一個賣中古車的會用泡水車重整後該有的價格,並確實告知這是泡水車在賣,這樣的良心車商可曾出現過?即使是日本當年海嘯過後也不可能這樣在賣水損重整車吧!假設以相同二十萬預算來說,一部年份和里程數在合理範圍中古車和另一部三年內車齡卻是泡水重整車,相信沒人會選後者。
bluesystem wrote:一萬收購, 不如拿去...(恕刪) 這點你又誤解了好比賣菜刀的有人買了去殺人 那賣菜刀的有罪嗎泡水車主就是賣菜刀的買去殺人的就是車商************我用已知泡水價格給你收購車商用未知泡水價格賣給民眾你覺得是誰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