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s0119 wrote:根本就不是我,我卻要自己請假去查?...(恕刪) 不要用打電話的...寫訴願或申訴函一式三份寄給相關單位,這相關單位也蠻重要的比如環署、監察院啊...等(當然也可加蘋果...不是apple喔),去函是代表你有處理並保留證據,把球踢回去再看寄生蟲的回文內容再行回文,一來一往的公文流程也夠他們重視的了。
強森老爹 wrote:樓主:千萬別大意!...(恕刪) 這我了解,不會不理他的!!謝謝~tiger3456 wrote:你可以先打電話跟監理...(恕刪) 已有打電話,確認是一台貨車,這兩天會先到監理站查證!!
kings0119 wrote:最近收到一張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的空氣污染防治法的單98年被罰的,我住在苗栗,在南投被開單!!車號根本不認識!!打去新竹問說他只負責開單,叫我打去南投,打去南投說車主是我的名字!叫我去監理站查?根本就不是我,我卻要自己請假去查?該如何維護我自己的權益呢? 以下僅供參考..找個律師商討一下, 寫一張存證信函, 請開單的公務員核實校對車主資料, 否則告他.偽造文書....以下判例惡警亂開34張罰單衝業績 重判5年徒刑據了解,林OO為應付警局每個月得開8張罰單的規定,居然拿之前被開單的民眾資料,冒充當事人的簽名,先後「無中生有」的開出34張罰單。只是當這名陳姓被害人向監理所申訴時,林OO居然不認錯,還將申訴人以誣告罪嫌移送。為了出庭被害人半年沒工作,還好法官覺得奇怪,追問之下林OO才願意吐實。一而再再而三欺騙,還害得小老百姓上法院,法官依偽造文書偽證一審重判他5年徒刑,希望這位執法者不要再知法犯法
我大學的時候收到一張法院傳票,說有人告我詐欺叫我什麼時候要報到,那時在外縣市唸書,我媽很緊張的打電話問我是不是跟人家有糾紛,我是完全的莫名其妙,後來我爸請假幫我去一趟法院,結果一問被告是50多歲的中年男子,我那時候才20出頭,原來是跟我同名同姓,法院就這樣可以把傳票寄到我家,身分證字號出身年月日通通不用核對,害我那段時間一直在回想到底什麼時候跟誰有什麼糾紛,後來我爸一出示我的證件法院就立刻撤銷那張烏龍傳票,所以先不用太緊張,資料搞錯的可能性很大,雖然被冒用資料的可能性也是有,但冒用你的資料買車,結果5年只出一張罰單,這似乎不太符合經濟效益.
之前也遇過類似的。我住高雄,從來沒有到過新竹。結果說有張新竹的停車場費用未繳。催繳單寄到家裡來。錢很少,只有幾十塊。問題是怕車牌被冒用。結果花了不少時間與電話費,打電話到新竹詢問。這些費用已經超過了停車費。最後結果說是收費員抄錯了車牌...我很好奇,為什麼最後可以查到抄錯車牌,難道新竹路邊停車收費會先照相嗎?!結論:官僚就是當官的讓民不聊生,一件小事,就要搞得人民費了很多時間精神證明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