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停車 中興嘟嘟房 中正旗艦站 取車慘痛經驗

小弟剛好相反...出國只停嘟嘟房耶..
但是因為都搭長榮..所以都自己開去二期地下室..
沒有留車的問題..給樓主參考囉!

長期出差、旅遊

用信用卡叫車接送比較好
又有人幫忙扛行李
還不用擔心車子放停車場會不會怎樣


豐之類 wrote:
以前停過機場旁的中...(恕刪)

hrhr, 連信用卡停掉跟這個有甚麼關係
如果真的要把中興嘟嘟房/台灣聯通體系信用卡都停掉
那麼台灣主流的信用卡大概9成你都得停掉了

愛車就不該這麼多天把車放在無法可管的地方

平常在都市裡面中興嘟嘟房/台灣聯通的每日免費1~3小時的優惠
可是一堆駕駛人愛不釋手的好物

例如
常去台北信義區的一定也都可以發現
阪急百貨跟隔壁誠品百貨兩棟相鄰的大樓
阪急的台灣聯通不能用信用卡免費優惠
信義誠品的可以用信用卡免費優惠

每次誠品都大爆滿經常車位都000
然後阪急一堆車位沒人要停




hck819 wrote:
hrhr, 連信用...(恕刪)


上次停中興嘟嘟房

有留鑰史,回來取車發顯里程多了9公里

這樣正常嗎?

nasca wrote:
上次停中興嘟嘟房有...(恕刪)

肯定是被開出去當買菜車了,類似新聞太多了不勝枚舉
所以我自己雖然也是開國產車
但我寧願花8.9百塊叫小黃去機場,也不想讓愛車冒險被亂搞
嘟嘟房可能生意太好了, 感覺上服務品質越來越差.
自己的經驗,分享一下!

我在公立醫院的停車場被撞,
等我牽車時才發現左前葉子板、保桿有嚴重傷痕,
當下立即反應給停車場管理室,管理室便幫我報警。

警察來了之後,登記了基本資料後,表示他們不能處理這樣的事故,
因為是在私人場地(公立醫院停車場一樣算私人場地),之後便離開。
我當下要求要調監視器,醫院不同意,表示除非警察要求他們,
我便再跑去警察局,派出所幫忙撥了通電話給停車場請他們同意,
於是我又再回到停車場看監視畫面。
看了許久,終於發現停我隔壁的車,
在離開駛出車位右轉時沒抓好距離,導致他的車身撞到我車頭,
再調閱當時出口的攝影機,得知車號,再通知派出所前來確認。

派出所員警確認後,只說這個他們可以幫忙聯絡車主出面,
但車主要不要出面,警察無權干涉。(非屬肇事逃逸)
隨後又說,因車主未登錄電話,無法協助聯絡。
我說那我不是平白被撞嗎?警察也莫可奈何。

在我再三請警察協助後,
警察才說車主登記在某一區,要我去找該區警察協助。
但該所員警說他們沒有立場請另一區的警察協助,要我自己去。
於是我再跑到車主登記的那一區,請該分局員警協助,
沒想到該分局員警態度非常親切,也告知會持續請巡邏員警知會該車主,
同時還很熱忱的解釋法條給我聽(不像原本的派出所愛理不理的),
也表示依法規,該車主要不要出面,他們沒有強制力。

當晚幾乎每個小時,都有不同的警察打給我,
都是說:我們現在正在肇事車主的家門口,按電鈴無人回應,我們會繼續交接下去。
一直到12點的那位員警,說:因為半夜了,他們也不方便再過來,明天九點會繼續。
第二天九點多,就接到肇事車主來電,
表示警察一早去他家按電鈴,他願意出面解決。

所以,
如果不是在公共道路發生財損(車輛受傷,無人受傷),
警察是不具有強制力的,只能靠訴訟來爭取權益。
但一般人,哪有那個美國時間跑法院。
我們只能慶幸事情至少都能順利落幕!

hck819 wrote:
肯定是被開出去當買...(恕刪)


我也是,出國都搭小黃,決不開車去停車場停,尤其把鑰匙交給不認識的人
我停一次也怕到了,回國牽車跟版主一樣,不過因為我趕時間,而且我的車很老了,在受損不是很大的狀況下,我是車拉著先走了,重點就是,,,,絕對不會在這裡停一次車了
刑法有一條毀損罪,跟警察報案說要告毀損罪應該可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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