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網站之公布預告區,有預定於105年1月6日公布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之消息,條文於公布日起算第三日生效,也就是1月8日生效。網址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165
http://news.cts.com.tw/cts/life/201512/201512301700357.html舊車換新抵稅明年1/8上路 今年7/8起買的車適用!總統府擬明年1月6日公布「舊車換新」新規,預計明年元月8日上路;此外,今年7月8日起,至民國110年7月7日期間買新車的民眾,若在法令生效5年期間(105年1月8日起~110年1月7日)「報廢舊車」或「出口」,都可享5萬抵稅優惠。法令生效時間自105年1月8日起至110年1月7日止。據《貨物稅條例》修正,舊車換新同一戶籍「二親等內」,都可同享減稅優惠。車齡6年以上的舊車出口或報廢,享舊換新減稅5萬元;逾4年車齡、排氣量150CC以下的機車,享4000元減稅優惠。
總統府擬明年1月6日公布「舊車換新」新規,預計明年元月8日上路;此外,今年7月8日起,至民國110年7月7日期間買新車的民眾,若在法令生效5年期間(105年1月8日起~110年1月7日)「報廢舊車」或「出口」,都可享5萬抵稅優惠。法令生效時間自105年1月8日起至110年1月7日止。有個問題想問一下,我104年7月9日領牌一台新車很少開,現在還在開另一台17年的老車上班跑工地用,那17年的那台車要報廢的話,是要在110年1月7日前報廢都可以,就可享5萬抵稅,還是要在生效日,購買新車半年內報廢1月8日前報廢才可享有5萬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