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傻男人 wrote:
不一定, 保險通常...(恕刪)
您好:
依據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六、財產保險業得辦理網路投保之財產保險商品種類(綜合保險不含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如下:
(一) 汽車保險、機車保險:
1、汽車保險、機車保險及其附加保險或附加條款。但不包含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惟第七點第三項之險種不在此限。
2、附加保險限制:同一輛汽車於附加保險商品中之「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傷害責任多倍保障附加條款」與「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超額責任附加條款」,僅得擇一附加。
(二)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及附件一所列可附加之附加保險或附加條款:住宅建築物以磚造以上等級為限。
(三) 住(居)家綜合保險(不包含傷害保險)。
(四) 旅遊不便保險。
(五) 個人責任保險。
(六) 高爾夫球員責任保險。
(七) 家電維修保險。
(八) 智慧型行動裝置綜合保險。
(九) 自行車綜合保險。
前項財產保險商品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以同一人為限,每張保單主附約合計年繳保費不得高於新臺幣五萬元。
所以我才會在上面說明是車主,一般通路投保就如您所說,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是可以不一樣的。
當然以後保險局可能會開放,但就目前的法規來說,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
以上是我所了解的部分,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