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look wrote:
車是買二手車,開了二年半,一切都很OK!並不知道是事故車.
在他們估價的時候有告知我這部車有撞過,當時我才知道實際車況,但仍是估了滿意的價格,簽了中古車買賣合約.
如果你已經講明價格寫在合約中了可以直接提告民法。但非常耗時間...我是不相信你說的話啦。你說當初你買二手車開了2年半不知道是事故車,難道你當初買車沒有請萊茵檢驗?就算沒有請萊茵檢驗你車子做保養時你的保養廠也會跟你說你這台車撞過...你說賣車業務就看的出來了沒有理由一個開保養廠的老闆看不出來,如果看不出來你還是換一家吧。還是你這台車是你撞過以後才想要換車?這就是你刻意隱瞞了現在被發現了想要刻意賣高價所以隱瞞車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