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行為,民法上叫做無權處分對於標的物沒有權利的人,卻用自己的名義處分標的物,這個處分行為處於效力未定的狀態,要等到真正有權利的人承認才會生效雖然動產以占有為所有權取得,但車子不太一樣,因為權利車有設定動產擔保抵押給銀行所以你沒有車子的實際所有權,債權人還是銀行,無權處分後要銀行承認,你才能動這台車所有東西啊銀行哪可能承認? 所以自己拿去殺肉變成不當得利,銀行抓到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要你把錢吐出來,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