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uce300 wrote:
唉~第一個,報警就錯了(沒錯,你報警就錯了)因為警察不會主持公道錯...(恕刪)
不報警,只會更慘!
報警+保險+行車記錄器
才是自保之道
bruce300 wrote:
唉~第一個,報警就錯了(沒錯,你賠定了,,,,只是多或少而已)
(恕刪)
bruce300 wrote:
唉~是非黑白,人人都...很多事可以花15分鐘解決,你要花1 month+來只是為了討一個公道????(值不值得,你自己衡量)
警察只是個紀錄事情發生後的第三者,是沒有辦法還你個公道的!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