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過年時,交通都在鼓勵用路人長程走國三,但按照這種計程收費方式,根本就是在懲罰長途用路人,台北南港-屏東南州(410公里),目前只要400元,但計程收費後卻要405元,收費沒有便宜還更貴,讓長途用路人耗時又更傷荷包,以後過年回家還是改走國一好了,不要跟荷包過不去.......
Waka.Waka wrote:原以為計程收費可以讓國道不要變成停車塲,看到新聞這個方案,真的很無言,假使真是這樣子,那就不要改了,幹嘛還推計程收費,真不爽。 的確,若沒辦法做到,一上高速公路,就收費。推這見鬼的電子收費要幹嘛?這根本跟初衷不符。變相處罰長途用路人。我開長途,我還要出錢補貼那些短程使用者,讓他們免費上來造成我的行車困擾?這是什麼政策?
現在你出來說不合理如果改成一律收費通勤族也會出來說不合理但是沒有理由讓長程的去補貼短程的我個人認為要就全收,只要動用到國道積金的都要收。不全就都不收,國道基金國家支付。philus wrote:新制20K以內不計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