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的回函很有深度的.前檔風玻璃或前檔風玻璃以外之玻璃窗可見光透過率不得低於70% --指的是玻璃窗.車輛之車窗,擋風玻璃不得黏貼不透明反光紙 --指的是隔熱紙的規定.(誰前檔會貼不透明的反光紙啊!)還是建議貼之前去實際看一下, 感受一下比較準確. 每個人對光的感受不同.PS.我兩台車, 一台貼M70 , 一台貼J60.
My Peggy wrote:交通部的回函很有深...(恕刪) 全世界先進國家,包含本國交通部,對於汽車玻璃及隔熱紙的觀念,都是以汽車玻璃或總透光率為標準。以香港為例,一樣是規定汽車玻璃透光率。若有特殊需求要貼不反光隔熱紙,香港需另外填寫表格申請豁免,但貼隔熱紙後的總透光率,仍不得違反其規範。(圖片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