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2750 wrote:今天已經5月3日了,事情經過剛好滿一個月,期間昌一副總經理、董事長都來拜訪,也表示發生這樣的事情深感抱歉,不排除賠一輛新車。.(恕刪) 就事論事今天樓主是發生財損 不是人傷財損沒有所謂的誠意可討不中聽, 但是實話估中古價加點補償金是很合理的不接受?修好交還樓主 你自己去賣凶車法律上站得住腳 樓主喜歡這樣嗎?上法院 財損就是標的物的價格你要討什麼誠意??人沒傷 想獅子大開口要舊換新這種想法對嗎?
雖然樓主的敘述含混不清不過看完討論串熱心大大的補充車廠處理方式雖然沒有加分但也沒有特別不好的地方不知道樓主沒有說出口的訴求是甚麼?如果是換新車是不可能吧不修護提供一輛同年份同規格車況良好的中古車賠償還合情合理不知這跟115萬是否存在價差還望樓主說明
CFUN wrote:現在昌一 僅願以115萬元賠償您?您可以提出~1, 要求回復原狀!我知,就算修復好,您也不會在想開此台車的,是以回復原狀此手段逼迫昌一公司而已...2, 毀損罪提告!毀損罪是刑事責任!技師與公司有連帶責任!3, 或以公司另提出相同年份車種,另加賠償金額予您 此等法律常識與知識大有問題1. 民法上的損害賠償,本來就以回復原狀為主,但回復原狀所費過鉅或無法回復原狀時,法律例外規定賠償金錢,在這個案子就是車輛當時的現存價值,因此計算折舊是合理的。2. 毀損罪是以故意為成立要件前提,沒有過失毀損這條,別什麼都想以刑逼民。
旭玉 wrote:車商處理方式沒有錯...(恕刪) 昌一老董 很有錢 在地都知道 嘿嘿嘿嘿只賠115 沒有誠意啦應該按 bmw 原廠估價的價值115 加上 x5 代步車2個月 在加上20萬慰問金 就合理了或是賠一台 年份更新3年 比如一台2014年 里程更少的 原廠中古車 也是 合理 選項賠新的 還不至於 畢竟7-8年老車了 人又沒事車商賣的是 高級車 標準高也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