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mesParis wrote:
撞死人了!誇張!...(恕刪)


開去哪裡玩了?
撞成這樣 ?

想必行車紀錄器也被拔了 關了...



lucy2750 wrote:
我將心愛的X5開到...(恕刪)

試車時要求一起去,可以避免讓技師亂飆車.

老老先生 wrote:
發生事故,相信雙方都...(恕刪)


不用護航的這麼明顯 大家都有眼精 就算我們沒有 老天有

Saint Iki wrote:
開去哪裡玩了?
撞成這樣 ?
想必行車紀錄器也被拔了 關了...

天龍國子民 wrote:
試車時要求一起去,可以避免讓技師亂飆車.

廠內自撞喔 樓上8樓有貼文
車商處理方式沒有錯,因為有撞死人,不能修復後再還給車主,真的錢拿一拿就好了!不過其實車商可以在115萬,再加一些,這樣子才是有誠意的表現!

Ronniekuo wrote:
2011年的X5,8...(恕刪)


發生事故~大家都不願意,但真的發生了~好像只能這樣做~
lucy2750 wrote:

今天已經5月3日了,事情經過剛好滿一個月,
期間昌一副總經理、董事長都來拜訪,也表示發生這樣的事情深感抱歉,
不排除賠一輛新車。

.(恕刪)


就事論事
今天樓主是發生財損 不是人傷
財損沒有所謂的誠意可討


不中聽, 但是實話
估中古價加點補償金是很合理的

不接受?修好交還樓主 你自己去賣凶車
法律上站得住腳 樓主喜歡這樣嗎?

上法院 財損就是標的物的價格
你要討什麼誠意??

人沒傷 想獅子大開口要舊換新
這種想法對嗎?

雖然樓主的敘述含混不清
不過看完討論串熱心大大的補充
車廠處理方式雖然沒有加分
但也沒有特別不好的地方
不知道樓主沒有說出口的訴求是甚麼?
如果是換新車是不可能吧
不修護提供一輛同年份同規格車況良好的中古車賠償還合情合理
不知這跟115萬是否存在價差
還望樓主說明

CFUN wrote:
現在昌一 僅願以115萬元賠償您?

您可以提出~
1, 要求回復原狀!
我知,就算修復好,您也不會在想開此台車的,
是以回復原狀此手段逼迫昌一公司而已...
2, 毀損罪提告!
毀損罪是刑事責任!技師與公司有連帶責任!
3, 或以公司另提出相同年份車種,另加賠償金額予您


此等法律常識與知識大有問題

1. 民法上的損害賠償,本來就以回復原狀為主,但回復原狀所費過鉅或無法回復原狀時,法律例外規定賠償金錢,在這個案子就是車輛當時的現存價值,因此計算折舊是合理的。

2. 毀損罪是以故意為成立要件前提,沒有過失毀損這條,別什麼都想以刑逼民。
旭玉 wrote:
車商處理方式沒有錯...(恕刪)


昌一老董 很有錢 在地都知道 嘿嘿嘿嘿

只賠115 沒有誠意啦

應該按 bmw 原廠估價的價值115 加上 x5 代步車2個月 在加上20萬慰問金 就合理了

或是賠一台 年份更新3年 比如一台2014年 里程更少的 原廠中古車 也是 合理 選項

賠新的 還不至於 畢竟7-8年老車了 人又沒事

車商賣的是 高級車 標準高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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