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llegg wrote:
房屋稅跟地價稅應該是相等於牌照稅
燃料稅等於是水費加收垃圾清潔費
要控制數量應該由牌照稅來控制
控制汙染物則用燃料稅
汙染都是有價的,只要把排氣、噪音、二氧化碳排放量,一一綁上價格,以此作為牌照稅的課稅標準,自然沒人想去持有高汙染的老車、去購買高汙染的新車
既然牌照稅叫做持有持本,那麼燃料稅就是使用成本,燃料稅隨油徵收,能源用得多,稅就該繳得多,這樣高耗能的新車,自然沒人想買
德國在2009年就廢除了馬力稅,不管是用馬力課稅、用排氣量課稅,都不是有效的課稅方式
ariete wrote:
燃料稅一直都隨油收啊……現在收的那玩意叫做汽機車使用燃料“費”
所以不能隨油收,不然會讓非汽機車的用油物品也被課徵
cftung wrote:
政府監理跟稅務電腦化程度都很高,直接用每cc稅金多少乘總排氣量相信是最公平的,可惜都沒看到類似訴求。
cinnamon coffee wrote:
民間公司收的,才有資格叫做『費』,政府出面收的,不管換上什麼名目,都是『稅』的一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