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進某公立停車場,繞了一圈沒位置,親子停車位有三個都沒人停,我去管理室申訴,沒車位為何讓車子進來?結果他竟然回說:只要沒人停,你也可以停,那是優先使用權並非絕對使用權,聽完我傻眼了,我還是不敢停,只好靜候其他車位,因為我不知道能婷還是不能停。
楽天小猴 wrote:親子停車格到底有沒...(恕刪) 停車場, 就去找 停車管理員 問..停車管理員 覺有必要, 就會去把它移走 或 報警..停車場法 第 32 條汽車駕駛人於公共停車場,應依規劃之位置停放車輛,如有任意停放致妨礙其他車輛行進或停放者,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停車場經營業得逕行將該車輛移置至適當處所。前項任意停放如為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停車場經營業應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
testme wrote:殘障車位都有人會去佔用了, 還奢望親子車位空出來嗎罰則太輕+公民道德太低, 才會有這樣情況...(恕刪) 其實還是公民道德的問題不管罰再重沒有道德也是會有人違規的就像隔壁棚還有一位機車硬要跟格子不同方向橫停的仁兄硬要說法律沒說一定要順者畫位的方向停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