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領牌後可以退車嗎?若不交車會有什麼樣的問題?

zenus wrote:
重點是, 新車已掛牌(恕刪)


不知道能不能以這條法規來處理...

我國《物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機動車作為一項動產,其物權的設立和轉讓也應當以實際交付發生效力。

動產所有權的移轉是以交付為之,車輛領牌登記只是監理的規定,跟取得所有權是兩回事,所以不至於有相關刑事責任,在沒確認簽認交車單跟把車輛交給客戶前,車子都是公司的

網路上查到的
Paul Vitti wrote:
我就是會「算了」的那(恕刪)


業代說賣舊車買新車是兩件事,所以有2份合約,沒辦法用賣舊車款來支付新車款,而且匯豐汽車的客貨車貸款是貸不同金額有不同利率,貸70萬利率最低(我算過,確實是!)所以貸款70萬,刷卡7萬(刷卡手續費他負責),二手車過戶完畢會當場支付現金,中古車合約有載明15萬金額,並現場付給我3000元訂金,餘款14萬7仟元,一切都很正常,沒想到哪裡是我該防的?任性?在哪裡?完全信任的心碎滿地是真的!
我比較傾向於權利是爭取來的!一再的姑息只會製造出更多的被害者!
只是想知道即將面對的會是什麼樣的情況?以消費者來說能做到什麼樣的程度?
ryanlook wrote:
業代說賣舊車買新車是(恕刪)


其實你也可以不用想的那麼複雜
你應該有問過其它二手車商吧? 這台舊車真的值15萬嗎?
如果真的剩10萬不到的價值
對你來說 並沒有損失 只是原本你可以"多賺"的5萬飛了而已 對吧?
如果這車真的有嚴重事故過 就是賣不到好價格
若你是二手車商 你願意花15萬嗎?
以上條件若是成立 就不要想著自己損失5萬 只要想著自己只拿自己該拿的 那5萬本來就是你多拿的還回去而已 這樣想 人生會更美好
baiter555 wrote:
其實你也可以不用想的(恕刪)

謝謝樓上大大的安慰~
我沒找過別的二手車商,得利卡換得利卡不就是直接找原廠最優惠嗎?
當時如果現場告訴我二手車只能賣到10萬價格,我確實不會賣舊車買新車,
衝著15萬二手車價格簽訂的買賣契約,且是在新車領牌後被告知需折價5萬,
才會有這種被欺騙的感覺
對方毀約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建議去舉布條抗議
業代應該會怕
ryanlook wrote:
業代說賣舊車買新車是(恕刪)


既然是兩個合約,那就是兩件事
(除非合約內容有文字將兩個合約的效力綁在一起)
1.新車合約如果沒有文字載明「賣方負責舊車以15萬售出」
那新車要找銷售瑕疵就不容易
領牌新車不是重大瑕疵還要退車,難度更高
2.中古合約是寫15萬,那就照合約走,幹嘛要把舊車開走?
開走那個合約還有效力嗎?

五萬我不會爭取,因為不值得我耗費那麼多精神(但五十萬我就會)
我不是要放過那個業代,只是要放過自己
當然錢是你的,即使是五塊錢你都有資格去爭取

如果處理到撥款滿一個月還沒處理完,車貸記得繳;不繳銀行會找你不是找車商
如果廠商退車退錢,銀行車貸提前還款的違約金(通常有)也要繳
因為一樣的道理,兩個合約彼此無關
你跟車商有糾紛跟你要還車貸是兩件事
這輛新車就算你不交車 貸款你還是得繼續付 基本上這輛車已經是你的
一般人舊車收購都是先驗車才講價錢再簽約 你的順序怎麼怪怪 還是這是單方面說法?.....要是我應該不會去吵那五萬 因為事情已成定局 再怎麼拖怎麼走法律 你新車的錢還是要付 五萬當作繳學費吧
Paul Vitti wrote:
既然是兩個合約,那就(恕刪)

新車合約沒有載明舊車資料,所以2個合約是獨立的,只有簽約的業代是同一人,
舊車因為還未過戶也沒有正式交車,匯豐汽車直接給我七堵中古車商的地址,
如果不賣給車商就叫我去開回來,合約還是在的,是他們不照合約走,緊咬著事故車不放,
確定是事故車的話,我就不賣了,何必害中古車商和下一手車主?開到報廢就好!
南港所所長告訴我,若是買到事故車是可以退回去給前一手的,所以不管有沒有照著合約走,
舊車都是可以退給我的,並且建議我開回來後退回去給前一手!
貸款是匯豐汽車,不是銀行,但也還不知道會有什麼後續動作,
保險則是打電話先問是否可以暫停啟動?
也打到中華三菱交車諮詢的客服,諮詢可行的做法,
在還沒有找到解決方法之前,總是各方面搜尋資料,尋求幫助,
星期一再詢問消基會具體的做法,基本上時間拖愈久我能得到的資源就愈多!
ryanlook wrote:

我不是來討拍取暖的,原本不想説太多...只是不懂該如何做,希望在這裡尋找到相關的資訊,並了解消費者能如何做而已.
還是大家遇到這種事都同意車商説了算,任憑


這就有點好笑了,車一直延續在同一家保養廠保養。賣你車的是開保養廠?如果一個住高雄一個住台北你每次保養都要兩邊跑?重點是該保養廠是你認識的保養廠? 如果人家要坑你跟保養廠老闆串通好你會知道?不要說不可能,因為撞車沒告訴你....這跟有沒有主動問沒什麼差別,如果這家保養廠是你原本認識的朋友開的,就算你沒問他也會主動說。當初你買車沒有找認識的保養廠一起去看你被坑也是剛好而已。不要跟大家說車子都沒撞到然後會有被撞的痕跡喔。而且保險真的不能證明什麼,假設你保強制險撞到,你只能自己認賠因為報保險不會賠你當然保險公司不會有任何紀錄。除非你保到甲式或是乙式有賠自身車損。假設你發生車禍保第三責任險是賠對方車損不是陪你的...
舊車有簽合約他毀約,最多他只是3000定金被你沒收而已
只能說你舊車定金收太少了,他也可以不收你舊車
你新車都已貸款完成和領牌了,新車手續就完成了
不要掙扎了
認賠處理掉舊車吧
在如何爭取,到最後你還是輸
你剛開始根本是被業待洗腦了
兩車根本是兩件事,業待也沒特別權利幫你賣車
他也是和中古車商合作的
中古車商在來坑你,用話術來降低你的舊車價
你當初就要自己去找車商把舊車解決,在來買新車的
現在你貸款也貸了,沒繳,他們也會找你,貸款那些都是有書面合約的吧
最後不交車倒楣的還是你,不要到最後,沒繳貸款連新車也被拖走拍賣
還要繳,拍賣的錢不夠,又要在還貸款,那一連串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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