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emaeas wrote:
並非你舉例 "電腦"事件 少的那麼多(有的只賣原價的1/10)
換言之 $96w多 雖然低 但不是非常離譜
...(恕刪)
sorry 剛好看到,插話一下
以我 #289 的邏輯, 網拍電腦標錯價反而是應該 照常出貨。 而這個事件,如果真的是知情不報, 那....可能就另當別論了。
您覺得呢?
因為 知情不報,於情 於理 都說不過去。 就算去調解, 也會是 情 理 放前面。 您說是嗎?
stephanie_0801 wrote:
sorry 剛好看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