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前被停機車,請移走還被叫囂

看完以後, 我覺得我是路霸
不過 個人覺得這樣的路霸也是一種美德
才不管鄉民怎麼認為 那是你家的事
我有停車場 使用執照 (申請建照的圖面就是如此)
我就是不喜歡摩托車停我們口 讓我出入很不方面
如果覺得有爭議 很簡單就上法院
如果員警不處理 就檢附圖面 行政訴訟 員警瀆職
很多透天街屋 門面小 一樓都是車庫 你停人家一樓 別人怎出入
如果是客氣 打個招呼暫停一下 那也無妨 畢竟 還是需要有點人情味
只有公寓大廈 一樓才不是車庫 但新的大樓都有地下停車場
有種去停大廈地下停車場的出入口!!
Coco_S wrote:
主題:門前被停機車,請移走還被叫囂

本人是住在臺北巷子的一樓,首先要聲明的是自家車輛是停在鐵捲門前(完全沒有畫線,嚴格說來屬於停在公用馬路),基於此自家車開走後基附近上班族可以臨停,臨停的車輛多數會留電話,車子回來客客氣氣請人移走,雙方都會謝謝來謝謝去,與人方便,與己方便。。。因為深知沒有紅線無法可依,只能走情,理之道。。。幾年下來相安無事。。。

話說事情要從對面鄰居租屋給別人開設診所開始,人車瞬間增加,機車開始亂停鐵捲門或出入口,機車通常很少留有聯絡方式,自家還有娃娃車和腳踏車完全不能出入,有幾次索性放棄推娃娃車改用抱的帶小孩子出門,長時間下來發現是對面診所病人的摩托車居多,這個星期連續幾天被機車阻擋自家車輛出入,第一次我跑去對面診所請櫃檯小姐詢問是否是他們病人的機車,並有請他們移走,第二次就多請小姐在他們門口貼notice,請他們不要影響鄰居的生活,第三次剛好看到別人停車,因為是阿嬤我說阿嬤,不好意思,我先生車子馬上回來了,診所前面還有位子,我幫你移開點,您停過去好嗎,阿嬤很謝謝的移走,直到第四次,我再次登門請他們移車,實在是相同的戲碼天天上演,我脾氣開始起來,說話語氣沒有很好,但絕沒有任何不敬的語言,我真心希望他們可以在自己營業賺錢之余顧慮一下別人的感受,希望他們採取有效措施,正在溝通中突然一個男人從裏面沖出來,雙手插腰,向我逼近,距離我鼻子只有幾公分,邊咆哮,妳想怎樣,妳想怎樣,妳已經不是第一次來了,作為女生完全被嚇傻,一直後退,我只能說我想報警,,隨即撥通110,對方男子繼續叫囂,有本事妳畫紅線妳自己也不能停,報警呀。。。

小女子躲出門外保護自己報了警,警察來的這個時間我先生回來了,進去跟他好好溝通,畢竟是天天碰面的鄰居,我先生的觀點是鄰居有必要鬧成這樣嗎?他們診所前面也沒有畫紅線,是不是我也可以大剌剌的停在前面,你們該如何是好?咆哮男子馬上無語。。我先生再強調不論怎樣你一個大男人對一個女生做的動作已經造成她的不舒服就是不對,他馬上軟下來說要跟我道歉,可是就在這時警察來了,他的態度頓時轉變。。。。

警察先生做完記錄,我才知咆哮先生是診所醫生兼老闆,醫生先生開始問警察先生可否告我擅闖民宅,警察先生當然覺得無稽之談,中間還催促警察快點因為他們要下班,全程中我和先生都保持沈默,因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無謂言辭爭論,再說我也沒有任何證據,直到接下來咆哮醫生開始攻擊,說是聽到不明人士破口大罵他才沖出來對我大小聲保護他的員工,我完全不能接受,我回他,你們診所都有監控請你調出來看我有沒有任何所謂的大罵?接著他又說警察先生或者我不該說不明人士而是潑婦。。我先生打破沈默,"先生請注意你的言辭,已經是在攻擊我老婆了,現在警察先生和我都在場你都敢如此講話,可想而知只有我老婆在場時你的動作該是多粗魯"咆哮醫生自知自己言辭有誤,不再多講,警察先生告知完雙方權益後離開。。

出門後警察先生請我和我先生進一步說話,他說對方的舉止行為真的不。。。(開始搖頭)可是如果我告他公然侮辱應該也難,因為他沒有指著我說我是潑婦,我頓時不知所措。。。警察先生或許可以勉為其難作證對方確有如此言辭,可是法官如何定案很難講。。。悶爆。。。

台灣是個人口多地方小的國度,有些時候人與人相處要互相禮讓,一樓停車紛爭自來已久,小女子深知只能客氣禮貌解決,可是遇到如此粗魯之醫生,實在難忍,我家是沒有畫紅線沒錯,診所前面也沒有呀,我們從來沒有一次停在他們門口,明知道這樣會妨礙人家營業,可是為什麼對方不會將心比心?警察先生的語氣雖然是在偏頗我們,可是也勸我們息事寧人,無語。。。

小女子自加國嫁來台灣,喜歡台灣的人情味,尊重台灣的民主,可是不同的國情真的讓我在台灣難走法律維權之路嗎?

中文有限,文章冗長,只請各位指點迷津


以下這篇回覆是正解

xxxooow wrote:
1.你家門口不是你家 所以大家都可以停
2.你也可以停 診所前面 只是你不願意而已
3.不爽讓別人停 就申請紅線 不過你已後也別想停

關於巷弄內的停車問題,有一個方法給大家參考:

小弟剛搬到現在所住的房子時(新北市巷子狹小的區)

,所有的一樓住戶都是用路障佔車位,後來警方配合

里長挨家挨戶詢問一樓住戶,要劃紅線或公用停車格,

只能二選一,大部分住戶(包括小弟)選擇劃紅線然後

將前院或客廳改建成車庫,現在已經很少停車糾紛了.

ako wrote:
看完以後, 我覺得我是路霸
不過 個人覺得這樣的路霸也是一種美德
才不管鄉民怎麼認為 那是你家的事
我有停車場 使用執照 (申請建照的圖面就是如此)
我就是不喜歡摩托車停我們口 讓我出入很不方面
如果覺得有爭議 很簡單就上法院
如果員警不處理 就檢附圖面 行政訴訟 員警瀆職
很多透天街屋 門面小 一樓都是車庫 你停人家一樓 別人怎出入
如果是客氣 打個招呼暫停一下 那也無妨 畢竟 還是需要有點人情味
只有公寓大廈 一樓才不是車庫 但新的大樓都有地下停車場
有種去停大廈地下停車場的出入口!!(恕刪)


閣下如果住鄉下可能還行得通, 到都會來
你的心態跟法律知識絕對行不通.

路霸也是一種美德??? 難怪台灣會沉淪,
理盲, 自私, 還理直氣壯.

你有停車場使用執照, 而你不喜歡摩托車停你門口,
正確的做法是去交通局申請畫紅線:
http://www.bote.taipei.gov.tw/ct.asp?xItem=1110767&ctNode=71088&mp=117031#32

步驟簡單而且免費.

上法院
如果員警不處理 就檢附圖面 行政訴訟 員警瀆職....哈哈哈

1. 瀆職罪是刑法, 不是行政訴訟, 連法條都搞不清楚怎麼告得贏?
2. 閣下可能沒機會上法庭, DA 那關就過不了囉.
3. 大廈地下停車場的出入口接的是車道, 不是路邊, 本來就不能停車, 如果出入口的兩邊想要保持淨空,
一樣要申請劃紅線. 這個請管委會出面即可, 步驟簡單而且免費.


Coco_S wrote:
提到紅線,樓主不是沒有想過,紅線10:00之後可以停車,我也不能拖吊,請問我停在車庫的車該如何出入?(我已經請設計師來看過如何改良車庫讓自己可以避免紛爭,設計師說只要遇到惡鄰,紅線一樣可以影響你的出入,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若現場無任何告示,紅黃線可開放停車時間為?

1.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黃線禁止停車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夜間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另依前揭規則第169條規定,紅線禁止臨時停車時間為全日24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2.換言之,除現場另有標誌及附牌標示外,紅線全日禁止臨時停車,黃線從夜間8時至翌日上午7時為許可停車時間。

http://www.bote.taipei.gov.tw/ct.asp?xItem=2065160&ctNode=71116&mp=117031
sam5114 wrote:
關於巷弄內的停車問題,有一個方法給大家參考:
小弟剛搬到現在所住的房子時(新北市巷子狹小的區)
,所有的一樓住戶都是用路障佔車位,後來警方配合
里長挨家挨戶詢問一樓住戶,要劃紅線或公用停車格,
只能二選一,大部分住戶(包括小弟)選擇劃紅線然後
將前院或客廳改建成車庫,現在已經很少停車糾紛了.

事實證明,辦得到。

不要只說不做。

我只說不做是我沒有這項需要。
六藝君子 wrote:
閣下如果住鄉下可能還.下如果住鄉下可能還行得通, 到都會來
你的心態跟法律知識絕對行不通.

路霸也是一種美德??? 難怪台灣會沉淪,
理盲, 自私, 還理直氣壯.
..(恕刪)

往往滿口仁義道德的人
常常是極盡自私自利的人
喜歡批評別人 批評向下沉淪
但自己的行為卻也是台灣向下沉淪的原因

Syaoran wrote:
事實證明,辦得到。不..里長挨家挨戶詢問一樓住戶,要劃紅線或公用停車格,
只能二選一,大部分住戶(包括小弟)選擇劃紅線然後
將前院或客廳改建成車庫,現在已經很少停車糾紛了..(恕刪)

有時很難 有些是投資客的房子 整樓分租 摩托車停樓下 不希望畫 但有些自住戶有車庫 會希望畫
交通局 整能整段劃紅線 無法 一戶畫 一戶不畫

ako wrote:
往往滿口仁義道德的人...(恕刪)



你就別白費唇舌了

就字面上而言, 人家就是不理虧

而你...不僅僅理虧面子沒了, 現在還失了裡子

唉~
看了大家的留言,有理解的有被罵路霸的,樓主也思考了很多。。。

路霸一詞似乎嚴重,我承認自己家門前停自己的車確實為了方便,所以請別人移走都是客客氣氣,大部份人都是講人情的,或許知道即使不是紅線,一輛車大剌剌擋住人家門口總是不好,都會客氣的打個招呼,詢問可否暫停,只要留有電話,有事可以聯絡到人,真的無妨,自家的鐵門和人的出入口是連在一起的,只要有車停都會遮住一半人的初入口,剩下半個人的出入口再被塞台機車,連人都要側身才可以通過,在信義路安和路這種巷子,大部份人都是放花盆或是立牌子禁止別人停車,樓主從未這樣做這樣也叫路霸?好吧,有人問加拿大自己家門前的馬路難道就是自己的?當然不是,無論台灣還是加拿大,可是加拿大絕不會初入口被人擋住,更不會自己明明有停車位只是為了方便就停在別人家門前,加國沒有紅線黃線只有停車格,卻從沒有停車糾紛,值得思考。。。。

對面的醫生門口貼了很多notice不允許非看診人士停機車,姑且不論有無法律效應,至少他也清楚被別人擋住初入口該有多麻煩吧,有人建議找輛車停在診所前面讓他嚐嚐滋味,甚至是警察都如此建議過,但樓主和先生真的做不出來,臺北停車確實麻煩,即便自己出遊找車位也從不會停在別人大門前或是店鋪前面,法律是一回事,做人是另一回事。。。

有看官真的很氣我們住在一樓的市民,除了稱我們為路霸,還讓我們有本事去買下路面,何其嚴重,沒有取暖心態實在是不知怎麼處理才發文,買地一說over了。。。

樓主發文主要是強調被人辱罵的事情,潑婦在我理解跟"bitch"無異,何況翹個二郎腿的嘴臉真的欠扁,這種侮辱是我無法接受的,對一個女生何必如此兇悍無理,我自己也有女兒,各位看管也可能有女兒,莫名其妙被一個四十幾歲的男人逼近辱罵我不知道大家會有怎樣的感受?在加國,一定會吃上官司的,如果警察在場,即使當事人不告警察也會提告,在台灣我去無計可施。。。

題外話,昨天帶小孩子出門,對面的護士們瞄來瞄去,今天朋友來找停在門前,對面護士各種指指點點品頭論足,朋友都火大,這種惡鄰讓我都懶得出門了,警察覺得那位醫生太痞也勸我們,畢竟兩個小孩還小,儘量保護自己,息事寧人。。我不懂耶,台灣的法律是幫助聲音大的人嗎?




起司咖哩飯 wrote:
這位仁兄和其他鄉民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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